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规定,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划拨灌云县东城区(东王集镇)境内地块,用于建设灌云县南京东路(华山路-东方大道)新建工程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拟划拨供地44569平方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5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8857779。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