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二区(古城)长溪、沃壤、古城、游亚、坳头乡。1958年,称古城公社。1960年,并入龙市公社。1962年,析出城边、坳头、长溪三个大队划入坳头公社。1968年,城边、坳头、长溪三个大队复并入古城公社。1984年,将古城公社分为古城、坳里两个乡。1993年10月,古城乡撤乡设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