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教育局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28 05:23

  近日,宝鸡市教育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要求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义务教育招生对象有哪些?

  “我家孩子能晚一年上学吗?”“随迁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吗?”带着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解释说,凡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都属于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街)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针对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不同情况,工作人员解答说,今年宝鸡市将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助随迁子女入学就读。对于残疾儿童,宝鸡市实行的是分类安置政策,例如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此外,宝鸡市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也会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阳光招生怎样全面落实?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重大民生工作。如何全面落实中省关于阳光招生的相关政策呢?宝鸡市的答案是科学划分学区、坚持“公民同招”、优化招生流程。

  科学划分学区:今年宝鸡市将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同时,宝鸡市今年将把市教育局、驻宝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宝鸡实验小学由金台区教体局负责,宝鸡市第一中学高新校区(含小学部)由宝鸡高新区教体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制定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办法,与辖区内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公民同招”:坚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优化招生流程:今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功能,各县区教体局将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优化招生流程。渭滨区、金台区、宝鸡高新区、陈仓区继续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改革试点,推动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宝鸡市教育局)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