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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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16:14

中国气象

 
 
 

 

 
 
 

中气函〔2017114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

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规划》已经中国气象局审定,现印发你们,请做好实施工作。

 

 

 

 
 

文本框: 中国气象局

 

 

 


2017525

(此件内部公开)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规划

 

 

 

 

 

 

 

 

 

 

 

 

 

 

中国气象局

一七年五月

 


 

 


前言

近百年来全球气候正在发生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变化,气候变化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经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未来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增大,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共同挑战。

我国是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自然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形成了巨大压力,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断增加。气候变化及其影响事关我国国家安全,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环境、外交、科技、文化等诸多方面,并由此带来经济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重大工程安全、国土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气候安全作为一种新的非传统安全,与上述安全问题具有明显的联动效应,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不断加剧,我国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融合面临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事关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是我国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态势和全球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潮流对保障我国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提出了新要求。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在途径和目标上高度一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重视和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新的产业革命的重大机遇,也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工作具有引领作用。

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全面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明确了气象部门在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方面面临的问题、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为气象部门统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指导。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一、形势分析

(一)需求分析

1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近百年来全球正经历着以气候变暖为主要标志的气候变化。全球变暖已经并还将继续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重大影响。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已成为全球共同利益,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是国际政治、经济和外交的重要议题。2015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达成的《巴黎协定》确立了2020年后以国家自主贡献为主体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机制,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里程碑,也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起点。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不仅为构建合作共赢、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勇敢面对挑战,主动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国际治理等方面,同样责无旁贷。

2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21世纪以来,我国快速迈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巨大压力,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我国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化,局部破碎化、人工化明显;草地生态系统功能破坏,传统牧业区草地退化严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湿地自然调节能力下降;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8%,南方石漠化面积以年均2%左右的速度扩展。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气候变化对我国农业、水资源、生态系统、海平面上升、气象灾害加剧、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等领域已产生广泛的影响,未来气候变暖及干旱、极端降水、高温、台风和低温等极端事件的强度、影响面积与国内生产总值损失将继续呈现增加趋势,对我国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系统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气象部门需面向我国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需求提供全链条的保障服务,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内政外交战略提供有力决策支撑。

3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是气象部门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天气气候作为影响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最活跃、最直接的因子,对我国生态保护和建设有着重要影响。重大气象灾害、极端气候事件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给生态保护和建设带来巨大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气象部门业务和服务工作等提出了更加紧迫的需求,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是气象部门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气象部门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科技型公益部门,在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尚未形成完善的业务和服务体系。未来还需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找准定位、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在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气象强国的过程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二)现状分析

1生态气象监测评估业务和服务取得积极进展

基于70个农业气象试验站、2075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00个国家级太阳辐射观测站以及大量常规气象要素观测数据,气象部门开展了全国植被、草地、森林和重点区域湿地、水体、荒漠等的生态气象研究和业务服务。国家级建立了植被、草地、森林为主的基于动力和统计模式的监测评估业务系统,为国家和相关部委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服务产品。部分省级气象部门针对辖区内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和重大生态保护问题,建立生态气象地面监测站网,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开展生态气象监测评估研究和服务。配合当地生态规划、生态治理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草)、重点流域生态治理的气象监测和评估,为当地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环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初步建立

气象部门在全国建有376个酸雨观测站、29个沙尘暴观测站、28个大气成分观测站、1个全球大气本底站和6个区域大气本底站、259个大气负离子观测站、300个颗粒物质量浓度观测站,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可遥感监测雾、霾天气的空间分布及其发生发展过程。同时,中国气象局自主研发建立了全国范围15公里分辨率72小时预报时效的中国化学天气预报平台系统(CUACE)环境气象数值预报模式,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模式分辨率达3~9公里。国家级、区域中心和各省市全面开展了24小时雾、霾预报预警和72小时预报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针对重污染天气过程、重大社会活动气象保障、突发环境气象事件应急响应,国家级和省级气象部门开展了环境气象决策和评估服务。环境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区域联防联控及有关应急措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决策参考,取得了较好服务效果。

3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十二五”期间,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科技部门,气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积累了大量气候系统观测数据,发布了《中国气候变化监测公报》等气候变化权威科学信息;强化了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拓展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灾害风险的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高了防御极端天气气候灾害的综合能力;推进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完成了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估,开展了全国太阳能资源宏观评估,研发了风能和太阳能光伏预报系统,参与各级政府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全国风电场太阳能电站选址、评估和运行保障的气象服务;参与了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制度设计,提高了气象部门为应对气候变化内政外交的科技支撑能力,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科技支撑。

(三)存在问题

1.观测布局优化不够、生态气象要素观测能力不足

地面气象站网在我国北方和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区布局密度不足,生态环境观测要素种类较少,具备植被、臭氧前体物及生成物等全要素观测的站点稀少。地面遥感获取气象要素和关键大气成分垂直廓线的能力较弱,在超大城市群等重点污染地区也尚未形成针对关键生态气象变量的立体监测。卫星遥感产品的精度和定量应用水平等相对落后,静止卫星大气环境相关探测和产品缺失。

2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数据应用能力薄弱

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评估业务对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数据需求旺盛,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且海量的生态、环境、气象相关观测的内容、格式、标准等不统一,数据的质量控制与评估体系尚未建立,无法确保观测数据的质量,应用难度大。此外,气象部门新的生态监测资料也急需质量控制,长序列监测数据集尚未建成,卫星资料在空气质量预报模式和碳源汇模式中的同化应用也非常有限。

3.关键机理认识欠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

对气候系统、生态环境关键变量的变化规律、影响因素等还缺乏全面的了解,对各因子间的相互作用、形成-转化-传输的机制、机理等缺少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将各种关键的生态变量同化到数值模式中缺乏深入研究。基础科技支撑的不足,导致预报预警产品内容简单、科技含量不高,准确率和时效提高缓慢,需要对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有深入综合研究的有关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影响评估和决策产品严重不足。

4业务技术体系不完善、统筹协调推进不够

不同层级、不同业务单位间的业务布局、分工协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不完善;各业务支撑平台建设分散、能力不足,基础数据库整合不足、未纳入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CIMISS”)业务流程;支撑业务开展的生态气象评估模型简单、环境气象数值模式的模拟能力不足、适用于区域尺度的有效气候变化评估模式尚未形成。生态气象、环境气象和应对气候变化业务发展协调不足、交叉创新不够,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的合力尚未形成,整体业务的统筹推进亟待加强。

5. 保障服务领域有限部门职能发挥不够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受限于相对薄弱的业务体系和相对不足的资金投入,气象部门在生态环境气象和气候业务方面多年积累的数据优势、技术优势、人员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在典型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大气污染气象条件评估、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保障、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服务深度不够,在光化学烟雾预报预警、人体健康气象风险评估、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灾害风险管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服务尚未全面展开,气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政府和社会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为目标,结合气象现代化“四大体系”建设,以创新驱动为重要途径,以深化改革为发展动力,以信息化为基础,加强生态系统气象灾害防御和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应急处置、决策支撑、管理评价等能力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气象综合监测预警和评估业务体系,全面提升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服务引领。坚持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需求为牵引,以公共气象服务为引领,围绕新形势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气象保障的需求,整合资源,补齐短板,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气象保障能力。

科技先行,创新驱动。注重生态系统、大气环境和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充分利用遥感、模式开发应用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发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安全的核心技术。通过科技创新,形成发展方向相对集中和稳定、结构更加优化、专业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的业务布局,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的科技内涵和产品质量。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按照整体性、系统性原则,统筹谋划综合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应急处置、决策支撑、管理评价等能力建设工作,充分做好与国家和有关部门相关规划、气象“十三五”规划体系、已建在建工程项目和现有业务的衔接,分类推进实施。

分区施策,突出重点。围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易灾区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充分考虑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因素,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生态文明的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气候安全的现代化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的综合体系初步建成;生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应对气候变化业务水平显著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以及针对生态系统、大气环境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气象服务在城镇合理布局、生态灾害监测评估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依托气象综合观测网络和多源卫星遥感手段,实现对气象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气候变化敏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的生态、环境和气候系统关键要素的实时动态综合监测。

——基本健全生态气象、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气象领域涵盖观测、监测、预报、预警、评估等重要业务服务环节的标准体系,生态系统、环境气象监测预测评估关键技术以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预评估关键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基于CIMISS及现有综合业务平台的一体化集约业务支撑能力初步建成。

——生态气象业务服务基本涵盖典型生态系统与4种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现生态质量气象综合评价常态化、气象灾害生态影响评估定量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决策服务业务化。

——面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需求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和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人工增雨(雪)作业年增加降水600亿立方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开展0-10天无缝隙的环境气象预报业务,24小时时效霾预报准确率(TS评分)达0.35,霾预警时效提前至48小时。光化学烟雾气象条件预报预警、雾霾天气影响评估体系初步建立。

——广泛开展气候变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影响评估,重大工程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参与气候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与影响力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应对气候变化内政外交和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的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生态气象业务服务体系

1.提高以遥感为主的实时立体观测能力

利用气象卫星和高分辨卫星开展典型下垫面状况以及气候变量、温室气体、气溶胶的观测,监测全国地表生态变化。依托现有综合观测站网,补充和完善植被物候、覆盖程度、生产能力、以及气溶胶和反应性气体等生态环境关键要素自动化观测,因地制宜开展酸雨、沙尘暴、紫外线、花粉等观测项目,构建高效的质量管理和运行保障体制,加强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积累气候变化与生态系统相互影响长期可对比观测数。利用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无人机和人影作业飞机,展遥感产品精度校验、模型参数验证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灾害的影响调查。

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联合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大气负离子、土壤水分等要素的联合自动化观测;与环保部门实现空气质量实时观测数据交换;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建消防执勤车载气象监测设备。通过强化天地空协同、融合多部门资料,实现对全国典型生态系统的植被、土壤、水、大气以及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实时、立体观测。

2整合完善一体化的集约业务支撑能力

在充分调研、摸清已有系统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气象信息化建设要求,以CIMISS为数据共享交互平台,统一标准、优化设计,为生态环境气象和应对气候变化业务提供集约化的业务支撑能力。按照平台研发和技术支撑集约发展、地面观测和基层服务业务下沉的布局原则,业务系统在国省两级部署,形成上下一体的业务平台,支撑国省地县四级服务。

基于第四代现代化人机交互气象信息处理和天气预报制作系统(以下简称“MICAPS4”)、全国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CAgMSS”)和气象业务内网,整合开发生态气象监测评估、环境气象预报分析等模块,实现各级产品一体化订正反馈及产品共享。依托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服务系统、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系统和第二代气候信息交互显示与分析平台(CIPAS2.0),开发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生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等模块,支撑应对气候变化各项业务开展。依托气象信息化工程建设,增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气候安全的气象高性能计算能力。加强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推广应用,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

3.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服务

制定水利、地质灾害、交通、农业、林业、环境健康、旅游、公安、能源、安监等主要气象灾害敏感行业气象相关数据标准,统筹建设基于CIMISS的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强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建设东亚和中国地区关键气候变量长时间序列的卫星反演资料数据产品,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球和区域基本气候变量长序列数据集产品和公报类产品,提高数据集产品共享发布能力。

结合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数据,开发数据应用工具,加强气候变化对生态质量影响、空气污染对交通与人体健康影响、气候变化对行业领域影响等的数据挖掘分析,推进大数据在业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产品的创新能力。

4.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发展关键生态参数的自动识别观测技术和卫星融合反演技术,构建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气象条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关评估模型;加强污染排放源反演、污染源实时追踪和减排效果评估技术研发,建立污染-气象要素全耦合、双向反馈的环境气象模式系统。

发展气候变化检测归因、气候变化预估、未来极端事件风险预测等关键技术,建立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模式;发展气候承载力评估技术,构建相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动态气候承载力模拟模型;加强气候灾害风险致灾机理及演变规律的技术研发,完善风险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

5加快推进业务服务规范标准化发展

制定生态气象、环境气象观测规范,确定生态环境气象数据格式与交换标准;建立针对重大生态系统的气象监测预测评估业务、大气成分观测预报、大气污染监测预测评估等技术规范;结合新型观测资料和多源观测资料改进霾、沙尘实况判定标准和霾观测预报等级标准。

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和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估预评估标准化建设,推进气候变化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测、灾害风险预警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积极参与电力、交通、水利等气候变化敏感部门基础设施设计建设与标准的制修订;参与国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标准的制定

强化生态气象、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气象领域标准的实施应用,加大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研究解决标准实施所需的基础、技术和政策条件,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考核机制,建立标准应用效果评估和实施监督检查机制,推进标准在相关业务、服务、管理以及技术开发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典型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6.开展农田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

开展盐碱化、石漠化、荒漠化、黑土地退化等土壤退化重点地区农田生态系统的气象条件监测与影响评估,为土壤退化防治工作提供气象服务支撑。

7.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

开展森林面积(覆盖率)、生产力、固碳能力气象监测评估,重大森林保护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及效益评估,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气象条件评估,以及林火监测及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监测预报。深化与林业部门的合作,共同建设森林火险示范基地,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8.加强草地(草原)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

开展草地(草原)面积、覆盖度、产草量、载畜量、固碳能力、草原退化等草地生态气象监测预测与评估和重大草原保护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及效益评估。发展草原禁牧、休牧与轮牧、草原物候与牧事活动、草原火情及火险气象等级、草原鼠虫害发生发展等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业务。

9.加强荒漠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

完善春季沙尘天气趋势预测会商机制,加强重点预警期滚动会商,研判沙尘天气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荒漠面积、植被覆盖度、绿洲变化、固碳能力、水源涵养、防沙固沙绿化带、沙漠边缘变化等荒漠生态气象监测预测与评估,荒漠化治理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及效益评估。

10.开展湿地(近海、水体)生态系统气象监测评估

开展湿地面积变化、植被覆盖度、固碳能力等气象监测与评估,内陆水体面积变化、蓝藻水华、封冻解冻期等气象监测与评估,红树林面积、近海污染、浒苔、赤潮、海冰、入海口三角洲变化等气象监测与评估。

(三)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11提高霾天气预报预警水平

建立集约化、0-10天无缝隙的环境气象预报业务,24小时时效霾预报准确率(TS评分)达0.35;发布72小时时效逐3小时霾预报产品及霾、能见度的格点化预报产品,发布县级以上地区1-7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开展月度和季度时间尺度的霾中长期预测。霾预警时效提前至48小时。实现雾、霾预报的空间检验,开展国家级模式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模式产品的对比检验和评估。

12发展光化学烟雾气象条件预报预警业务

针对不同区域建立光化学烟雾统计预报方法,发展环境气象数值模式对光化学烟雾前体物观测数据的同化模块,提高环境气象模式对臭氧浓度的数值预报能力。加强产品检验和应用,逐步开展光化学烟雾气象条件预报业务。

13实现霾天气影响评估业务化

基于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的概率预报产品,延长预评估时效,开展4-15天时效的环境气象中长期预评估服务业务。基于环境气象预报能力的提升和人口、交通等基础数据的完善,结合城市环境气象立体观测数据,开展霾天气事件影响的定量化预评估和颗粒物特征变化趋势分析。通过数值模拟,提供气象条件在空气质量转变中的贡献、模拟减排效果、达标减排量等定量化的评估业务产品,为制定区域污染防治措施提供科学支撑。

14.开霾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评估

在霾多发高发重点区域,评价人群暴露度、敏感度和适应能力,开展环境-健康脆弱性综合评估,识别霾敏感人群,建立霾对人体健康脆弱性评价体系,分析霾导致的疾病负担;分析过去不同时空尺度上疾病的分布变化,研究气候变化对病原体和传播媒介等的影响,识别对气候变化敏感的地区,评估气候变化对健康影响的发展趋势。在基础较好的区域逐步开展人体健康环境气象风险评估等业务。

15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气象应急保障能力

针对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性核泄漏、有毒气体扩散事件,完善国家级核和有害气体扩散的应急响应预报系统,并在江苏、广东等重点省份推广使用。建立核电厂、危化品场所的地理位置与大气污染物信息数据库;完善核污染物扩散模式的气象场插值模块;通过中尺度气象模式与街区模式嵌套技术,实现污染扩散预报系统在不同尺度上的无缝连接;分别建立与全球区域一体化同化系统的全球预报系统(GRAPES-GFS)和全球集合预报系统耦合的拉格朗日混合单粒子轨道模型(HYSPLIT)的大气扩散模式系统和大气扩散集合预报系统,做好突发核生化环境污染事件气象应急保障。

(四)减轻灾害风险强化气候安全保障服务

16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

开展气候变化对典型生态系统、大气环境、水资源、能源、人体健康、海岸带和特色产业的影响评估,开发气候变化对大气环境、水资源、能源、人体健康等敏感行业、领域和特色产业的影响评估模型和业务流程方法,评估气候变化对农业、林业、健康、交通、环境、能源安全的综合影响,探索农、林、牧用地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对减缓气候变化的效用潜力及其经济效益评估。

17加强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发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核心技术,推进重大城乡规划、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项目建设对局地气候影响的分析评估。分析极端气候事件和重大气象灾害对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城镇化建设等工程的规划与设计、施工与建设、运营和维护等不同阶段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技术性应对措施,强化针对城乡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区域农(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气候可行性的决策咨询服务。

18完善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生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优化灾害风险普查技术与方法,规范生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建立并完善集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风险转移于一体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重点关注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灾害相关的农业和水资源风险加剧、生态安全风险升级、健康安全风险加大等新问题,合理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服务,开发气象灾害风险保险产品,减少灾害损失,提高气候安全保障水平。

19提升参与气候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与影响力

加强全球变化、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科学研究,开展保障生态安全和气候安全的国内外合作,提升气象部门参与国际、国家和区域气候变化评估的能力和影响力。深入参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IPCC”)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提高中国参与IPCC等国际科学评估的影响力。做好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谈判有关工作,提升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科技支撑水平。

(五)开展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的气象保障服务

20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气象保障服务

开展生态功能区气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研发生态功能区气象保障技术与模型,根据所在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服务需求,围绕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开展有区域特色的气象保障服务。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着重开展降水量、蒸发量等与水资源关系密切的气象要素监测评价,为天然林草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提供生态气象监测预报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退耕还林、围栏封育和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维护重建效益评估。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开展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控制、稳定草原面积、恢复草原植被的气象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加强降水强度、气候承载能力监测,提供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旱作节水农业等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防风固沙型生态功能区,开展与天然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变化密切相关的气象条件监测预测评价。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生态功能区,开展针对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的相关气象服务,重点加强生物群落结构、优势种群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的气象条件监测预报。

21提高绿色城镇化气象监测评价能力

围绕安全城市、宜居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建立分灾种的城市灾害性天气监测警戒圈和气象对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的影响预报服务业务,建立与气象部门监测预警、多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三位一体的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体系,建立气象信息智能交互平台,提高学校、工地、“城中村”、进城务工人员、残障人士等重点单位和高影响人群的信息覆盖面,实现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市常住和流动人口。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开展城市大气承载力评估服务,为控制城市规模和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决策依据。开展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绿化生态等规划布局的气候效应评估,为优化宜居城市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城市建筑、交通领域的节能潜力和城市碳足迹评估,指导市民生活及公共场所合理节能。围绕“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布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群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对优化城市化布局形态、规模结构和产业功能布局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缺水地区城市群水资源综合开发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

22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气象服务能力

推动美丽乡村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网和防灾减灾应急联动网、责任传导网、群测群防网,打造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升级版。发展面向精准农业的定位、定时、定量气象服务,推进物联网和遥感技术在精准农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优化监测手段、产品内容及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建成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创新气象为农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推进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发展农业气象大数据,促进智慧气象为农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实现气象信息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推送。围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的服务需求,研制旅游生态气象要素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开展不同类型旅游景区紫外辐射、空气质量、雷电等要素的监测预警服务,提升生态旅游气象服务能力。

23探索开展生态扶贫气象服务

加强气象科技精准扶贫开发,提升气候资源对贫困地区生态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发展保障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综合气象服务。开展贫困地区气候资源详查及精细化区划,对贫困地区实施的生态修复、生态农业等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为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机制建立提供科学依据。强化贫困地区山地立体气候开发、新品种引进适宜性分析以及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为科学制定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为贫困地区“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农用天气预报、气候品质评估、农业保险等精细化气象服务,提供缓解水资源短缺和冰雹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提供产品采摘、产品销售和生态旅游的推荐以及交通气象服务。开展农村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气象服务,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扩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覆盖面,发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天气指数保险服务。

(六)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24强化新能源开发利用保障能力

结合国家优化能源结构的总体需求,围绕国家能源安全和重点工程建设,推进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的开发利用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候变化对新能源供给和需求的影响评估,为国家和地方新能源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改进基于数值预报系统的多尺度新能源精细化评估和预报技术,建立全国高时空分辨率新能源数据库和新能源综合利用与服务业务平台,做好全国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观测、选址、评估、预报和运行的深层次气象保障服务。

25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统筹国家生态、粮食、水资源战略和区域发展、地方需求,结合我国开展跨省(区、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际,完善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区域布局。大力发展飞机作业能力、提高地面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推进地面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上下联合开展多样化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加强试验研究和作业试验示范,深化对云降水物理过程的了解、提高作业决策指挥和行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我国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水平。

26高效利用农业气候资源

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粮食安全、特色农业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种植面积与种植结构区划,开展光温水、生产力状况、脆弱性等农田气候承载力评价。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主动融入设施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的发展,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影响评估、动态预警和综合调控,开发稳产增产、防灾减灾、趋利避害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充分发挥我国幅员辽阔、复杂多样的气候优势,高效利用农业气候资源。

(七)强化面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服务

27生态建设工程效益评估

建立生态保护重点区、敏感区及生态建设工程的气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的气象监测业务,通过对比分析修复前、修复后的生态质量变化状况,结合气候监测预测结果,动态监测评估和预测生态建设工程的气候效益。

28生态服务价值评估

综合应用遥感和气象观测信息,结合大气、气候调节能力、防灾减灾措施等,构建生态环境价值评估的气象监测、预警及评估业务体系,建立生态保护气象服务会商综合研判机制,开展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业务。

29.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气象评价

基于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评估结果,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气象指标,为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管理体系,开展领导干部任前、离任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提供保障支撑

四、生态建设气象保障工程

瞄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需求,围绕规划主要任务,以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为抓手,加强生态建设气象保障核心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发展核心区域、重点城市等开展生态安全气象综合观测、生态安全气象服务、气候安全支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等“四大能力”建设。探索在生态建设气象保障领域内气象大数据、智慧气象等新理念、新技术的应用,在试点建设的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围绕自然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开展生态气象大数据应用、在重点城市围绕绿色城镇化开展城市智慧气象服务应用“两个示范”建设。本规划工程纳入《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程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项目等工程项目投资渠道。

(一)生态安全气象综合观测能力

依托气象综合观测系统,以多源卫星遥感监测为主,地面自动化观测为辅,完善现有观测站网、提高数据质量和观测稳定性,适当补充空基监测,在重点地区开展综合观测试验,逐步提高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对生态、环境和气候系统关键要素的实时立体观测能力。

——遥感应用真实性检验地面自动观测网建设

在现有基础上,建设遥感应用真实性检验地面自动观测网,开展长期生态气象定位观测。针对不同生态类型和下垫面特点,本着“一站多能”的原则,增强植被物候、种类、覆盖度、叶面积指数、生产力、腐殖层以及土壤理化特性、地下水、雪深和湿地固碳等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生态参数的观测能力。加强对气候变化比较敏感的植被、冰川、积雪、湖泊等关键变量的长期定位观测。结合遥感产品真实性结果,研制和改进风云三号以及高分卫星的生态产品,开发风云四号静止卫星地表生态和灾害监测产品,研发多源卫星数据的融合技术,提升卫星遥感对生态监测的支撑与应用能力。

——空基遥感监测试点建设

改装人影作业飞机,试点租用或购置无人机,装载多光谱相机、激光成像仪、气溶胶粒度谱、气溶胶质谱以及温室气体采样装置等机载观测设备,试点开展气溶胶及温室气体飞机探测以及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灾害影响调查,增强空基生态环境气象实时监测能力。

——环境气象观测站网完善

逐步拓展现有站网观测要素,增加环境气象关键要素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光学特性等同步观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7个大气本底站的颗粒物数浓度谱、气溶胶散射系数、气溶胶化学成分膜采样、气溶胶化学在线观测、光学厚度、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观测、辐射、降水化学自动采样与分析、臭氧柱总量、同位素踪物等基础观测能力。在国家级建立气溶胶质量浓度、数浓度谱、吸收特性、反应性气体等环境气象关键要素标校计量平台;在典型经济区和气候代表性地区,建立10-15个以气溶胶质量浓度和反应性气体为主的环境气象关键要素对比测试标校平台;在观测站点密集、观测要素较多的中东部地区,建立3-5个环境气象多要素移动标校系统。

——城市环境气象综合观测试验

结合气象综合观测规划确定的地基遥感综合观测试验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西安、成都等7个典型代表的大城市构建环境气象关键要素的垂直探测示范网。选择有代表性和环境条件较好的观测站点,布设8-10套气溶胶激光雷达、反应性气体差分吸收光谱观测系统,开展环境气象关键要素的垂直廓线探测;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布设5-8套臭氧前体物及生成物的观测系统;在有条件的省区,根据需要建立臭氧廓线探测系统。

(二)生态安全气象服务能力

依托现有业务平台和集约化基础设施资源池,提升生态气象业务支撑能力和生态气象服务能力,支撑生态气象预警与评估、生态气候影响评估、生态气象信息智慧服务、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服务等业务开展。由国家级业务单位集中开发业务系统,在各级业务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

——生态气象业务支撑能力建设

在CAgMSS基础上增加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生态气象质量监测评价与预测预报功能模块。在卫星遥感应用平台(SMART+SWAP)基础上增加卫星遥感生态应用业务功能。在现有气候评价业务平台基础上,建设生态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子系统、生态工程效益的气候评估子系统和气候变化对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影响评估子系统。

——生态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共享的生态气象信息智慧服务系统。在重点省建立生态主体功能区气象服务系统,开发主体功能区生态气象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和效益评估等功能模块。在省级建设面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服务系统。

(三)气候安全支撑保障能力

建设新能源综合利用平台、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系统、气候安全保障支撑服务系统和生态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系统。系统在国家级集中开发,在各省级业务单位进行部署,加强国家、区域、省三级的分工协作。

——新能源综合利用平台建设

改进基于数值预报系统的多尺度新能源精细化评估和预报技术,建立全国高时空分辨率新能源数据库和新能源综合利用与服务业务平台。开发和完善高时空分辨率数据分析、多尺度精细化评估和预报、效果实时检验与评估功能模块,新增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气候变化对新能源供给和需求的影响评估、县域尺度和地区尺度的新能源综合利用方式评估以及全国风能、太阳能和水能等资源分布及变动情况跟踪评估功能模块。

——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系统建设

在气候变化应对决策支撑系统工程项目已建成的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服务系统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气候变化监测与综合影响评估模块,增加气候与气候变化监测诊断、预测预估,气候变化检测归因,气候与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人体健康、能源、交通、海平面上升等方面的综合影响评估等功能模块。

——气候安全保障支撑服务系统建设

围绕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建设以气候安全优先领域应对决策平台为主的气候安全保障支撑服务系统,开发和完善国家粮食、水资源、生态、环境、健康、能源、重大工程等气候安全保障功能模块。

——生态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生态气象灾害风险管理系统,建立生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开发和完善气象灾害和极端事件监测、预测,致灾阈值分析、气象灾害风险识别、气象灾害承载体脆弱性评估、气象灾害和极端事件风险预警、气象灾害风险转移等模块。

(四)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能力

加强星-空-地三基资料在模式系统中的应用,提升雾霾、重大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支撑光化学烟雾气象条件预报、健康气象相关业务发展。

——遥感环境监测应用系统建设

升级风云系列气象卫星的臭氧、气溶胶、雾霾和沙尘监测产品应用系统,开发新一代静止气象卫星的高时空分辨率的气溶胶监测定量产品、卫星遥感全球主要温室气体和污染气体的主要监测产品制作模块,升级模式预报订正模块。

——环境气象业务支撑平台建设

利用国家气象中心业务内网及中央气象台综合显示平台等业务平台,开发多种环境气象观测数据和人口、交通等基础数据的综合显示分析模块;依托MICAPS4预报业务平台,完善环境气象预报分析、实况统计模块,开发光化学烟雾、健康气象相关功能模块;完善环境气象模式和预报预警自动检验功能;升级完善国家级、区域级、省级环境气象服务平台;升级完善核和有害气体扩散的应急响应业务平台。

(五)生态环境气象大数据应用示范

打通与水利、地质灾害、交通、农业、林业、环境健康、旅游、公安、能源、安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渠道,接入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基础数据,在CIMISS整合建立集约化基础数据库,建立长时间序列标准化观测数据集和产品数据集。在试点建设的气象大数据应用中心,依托已有及新建的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存储、处理能力,研发生态气象大数据处理模型,汇聚生态环境气象基础数据和长序列数据集,接入社会数据资源,探索众筹众创机制,重点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监测评估的需求,示范开发生态气象大数据应用。

(六)城市智慧气象服务应用示范

依托城市气象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气象精细化预报和基于影响的预报预警技术,集约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城市智慧气象服务平台,推动城市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城市体系。城市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包括城市智慧气象云平台、城市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平台、城市智慧气象服务平台三个方面的建设,根据现有城市气象服务基础,分批推进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示范建设

五、组织与

(一)规划组织实施

在中国气象局有关职能司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依据《规划》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业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加强科技支撑投入,做好相关保障措施,统筹发展生态气象、环境气象和应对气候变化业务,并做好三大业务的互相融合,形成气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划》任务分解纳入各年度考核,并适时开展《规划》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及《规划》滚动修订,以适应国家相关需求的变化、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各级气象部门结合当地生态问题和天气气候特点,认真梳理本地区业务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本地区落实规划任务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完成《规划》确定的本地区目标任务。

1分阶段实施

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规划》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实施方案的编制。《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拟在2018~2020年实施,2019年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和滚动修订。

2资金筹措

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承担相应资金投入,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国家及省级的综合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各业务单位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科研经费、加大对关键技术研究的持续投入;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有关业务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各级部门预算,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长期性,保证业务工作持续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协调部门职责 

加强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理顺气象业务体系中生态气象业务、环境气象业务、应对气候变化业务的互动关系,理顺相关单位所承担的职责和业务分工,建立运行顺畅、高效的业务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2加强科技创新 

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申报,加大生态气象、环境气象、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和开发等创新活动的支持,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充实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气象、环境气象、应对气候变化骨干人才,推进业务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基层人员的培训力度,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专业学科教育合作,加强气象、生态、环境等领域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4推进共享合作

强化与环保、住建、林业、农业、水利、国土、海洋、公安、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地方各级、各相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保障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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