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吉林通化市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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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5 11:23

公告第九条聘用第(二)点,“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变更为“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现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0435-4246642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435-4303029

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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