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明确薪资,保障待遇!黑龙江社区事业编出新规
2021-01-29 07:17
近年来,政府对黑龙江社区工作者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了,从社区转编到社区工作者涨薪,再到哈尔滨发布的针对社区工作者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性。
社区—入编新选择
2020年10月左右黑龙江省12个城市发布“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表述 “一经聘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落实绩效补贴 组织定向招聘
2020年12月底牡丹江市发布《打造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激发创新社会治理新动能》的文件,文件中称“ 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全面落实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与岗位薪酬挂钩。目前,社区工作者人均月薪酬(含绩效)3696元,高于新任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月人均薪酬与主任科员基本持平。”
为解决社区工作者“出口”不畅问题,今年9月, 从62名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中招聘19人进入事业编制,打通了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工作者对今后的预期,使他们更加安心、安身、安业。
明确薪资 保障待遇
2021年1月哈尔滨市发布《哈尔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其中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方面明确写道“社区工作者在岗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薪酬等级、工龄奖励、职业津贴、学历津贴、岗位绩效和特殊表彰6部分组成。”
(一)薪酬等级。
由基础报酬+等级报酬组成。
9区基础报酬为每月3000元。等级报酬正职岗位为每月800元,副职岗位为每月400元,普通岗位为每月200元。
9县(市)基础报酬为每月2500元。等级报酬正职岗位为每月700元,副职岗位为每月400元,普通岗位为每月200元。
基础报酬调整由市民政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二)工龄奖励。
工龄奖励以年度递增形式,每年各岗位增加薪酬等级的1%。对于从事社区工作满10年工作者,一次性奖励500元;对于从事社区工作满20年的工作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职业津贴。
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区工作者给予职业津贴, 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补贴2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补贴3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补贴500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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