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智慧旅游、引客入宝……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带您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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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7 05:05

(原标题:【文旅访谈】文旅融合、智慧旅游、引客入宝……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带您一起了解!)

/ 红叶漫山揽云海

秋季如约而至,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本季推出“秋赏宝鸡 红叶漫山揽云海”文化旅游活动,给市民提供秋天旅行新去处和新亮点。本周《文旅访谈》,一同了解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的职能工作及宝鸡市引客入宝政策。

节目主持人 李曼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副主任 邱瑞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工会主席 李璐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 咨询服务部 副部长 王佳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于2017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编办批准成立,2018年1月正式启动建设,同年10月开始试运营,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目前座落于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A座一层,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信息指挥部(宝鸡市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咨询服务部等4个部室。主要承担全市旅游产业运行监测、旅游咨询服务、文旅资源推介和城市品牌宣传等职能任务。为宝鸡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健全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水平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文旅融合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作为2020年全省首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单位,以推进宝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宗旨,以实现文化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为引领,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建设项目,包括:宝鸡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厅、宝鸡非遗及文创产品展厅、城市书房和文化旅游数字服务发布系统。紧扣宝鸡市“十四五”建设区域旅游休闲度假中心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发展路径,打造宝鸡文旅惠民“第一窗口”。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城市书房,利用中心公共空间,开辟200余平米区域,按照“图书馆总分管”建设要求,实现市、县各级图书馆通借通还功能,一期上架文学图书4000册,二期采购动漫图书1万册。城市书房主要是以动漫为主题的宝鸡市图书馆分馆,在建设过程中我们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国内外著名动画佳作、非遗文创产品,建成集展示交流、图书借阅于一体的动漫主题共享书屋。

宝鸡文化旅游资源展示厅(文化旅游资源博物馆),主要利用现有470平方米展馆,新增旅游资源图片、实物、模型、工艺美术品、书画作品等500余件(幅)。

茶百戏体验活动宝鸡非遗及文创产品展厅,融入当地地域文化,加入文创元素手工制品;融合非遗及文创产品展销功能,增设产品展柜12组,创意展台10个,展示宝鸡文创、非遗及历年参赛获奖产品。后期,将会加快推进24小时城市书房建设,制定科学的运维管理和人才培养交流制度,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文旅事业发展营商环境,为宝鸡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积蓄强劲动能。 

国乐体验活动

文化旅游发布系统

智慧旅游

宝鸡市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

宝鸡市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依托数据汇聚机间、应急指挥大屏、视频会议会讨系统、旅游咨询服务话务系统等硬件基础设施,主要建设有旅游地理信息系统、旅游资源分析系统、客流监控分析系统、游客满意度分析系统、住宿业运行监测系统、景区预约监测系统、旅游营销分析系统、景区运行监测系统、旅游新媒体监测系统、舆情监测分析系统、旅游统计分析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共12个子系统。宝鸡市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目前共收录景区202家,酒店1069家,旅行社46家,乡村旅游点73个,旅游公厕457个,民宿155个。接入美团、携程、同程、去哪儿、大众点评、京东、驴妈妈、马蜂窝、猫途鹰、途牛等10家OTA平台游客评价数据,接入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游客投诉数据,接入全市185家酒店实时客流数据,实时监测全网宝鸡旅游相关舆情数据。

平台三大亮点

NO.1

一是运用大数据对游客信息与景区信息关联,收集分析游客数量、结构特征、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数据,为市场细分、精准营销、旅游战略制定提供依据,为景区流量控制及安全预警提供数据支持,同时监测分析旅游相关企业旅游消费、诚信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NO.2

二是全面提升旅游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游客旅游活动信息和涉旅企业经营信息,实现旅游行业管理从传统被动、事后处理向全程、实时管理转变;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旅游全行业信息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游客投诉与建议反馈跟踪以及全行业运营状况监管等功能,辅助职能部门对全行业内企业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为规划旅游发展和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依据。

NO.3

三是通过实时、适时采集各项行业数据,实现对旅游目的地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多媒体信息、资讯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安全可靠的综合性管理及分析,为智慧旅游提供数据基础;运用大数据对游客数量、结构特征、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为旅游市场细分、精准营销旅游战略制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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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组织引进市外旅游团体来宝旅游的积极性,大力拓展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1月份,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宝鸡市“引客入宝”旅游奖励办法》,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4月初制定了《宝鸡市“引客入宝”旅游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组织境内外旅游团队来宝鸡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旅游公司、自驾游户外组织等其他旅游服务机构。

第二条  奖励标准分为7类

1.航空旅游团队

组织市外游客乘坐飞机,在西安或周边机场落地后来我市旅游,人数在100人以上,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住宿2晚,一次奖励2万元。

2.专列旅游团队

组织市外游客乘坐火车、动车、高铁等来我市旅游,人数在300人以上,游览3个以上收费景区、住宿2晚,一次奖励1万元。

3.大巴旅游团队

组织市外游客乘坐大巴车来我市旅游,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住宿1晚,每满100人奖励2000元。(特别说明:实行一团一报,人数可当月累计核算,具体以发团日期为准,跨月作废)

4.自驾游团队

组织市外自驾游团队10辆车以上,每辆车4人以上来我市旅游,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住宿1晚,一次奖励1000元。

5.研学旅游团队

组织市内、市外团体在我市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全年累计组织5000人次以上,一次奖励1万元。

6.夕阳红旅游团队

组织市外“夕阳红团”(60岁以上老人)来我市旅游,住宿1晚,全年累计组织5000人以上,一次奖励1万元。

7.境外游客

国际旅行社组织引进国外及港澳台游客来我市旅游,全年累计100人次以上,一次奖励1万元。

奖励原则及界定

(一)“组织引进”原则

1.本奖励办法旨在鼓励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通过开展宣传、引导、组织等工作,主动引进市外团队来宝鸡旅游。因此,在市内景区(点)、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内对已到宝鸡旅游的散客临时拼团的不予奖励。

2.由市外旅行社组团、市内地接社接待的来宝旅游团体,由地接社申请奖励;市外组团社自行安排接待服务的,由组团社申请奖励。

(二)“旅游为主”原则

1.组织和引进团队以旅游为主要活动目的,方可予以奖励,组织和接待企业、协会及团体来宝鸡参加节庆、会议、培训、娱乐等活动,期间安排了参观游览及文化旅游产业考察的不予奖励。

2.所有游客数量按实际人数计算,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三)“鼓励主导”原则

1.本奖励办法以鼓励为设立目的,重在鼓励各旅行社诚信、守法通过自身工作引进市外游客获得奖励资金。坚决反对旅行社与景区联合,把已到景区的团队、自行上门联系旅游购票的团队作为旅行社的工作业绩套取奖励资金。坚决反对景区游客中心向旅行社提供自行上门联系的团队信息,与旅行社合伙套取奖励资金。

2.为了便于核查旅游团队信息,倡议旅行社安排入住我市的星级宾馆、重点酒店,要求证照齐全、具备较好接待条件。

第三条 奖励申报程序

(一)基本程序

1.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单位须于团队到达宝鸡2日前,使用景区预约系统填写团队出行信息,并向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提前报备,填写《来宝旅游报备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bjwhlysb2022@163.com;并于旅游活动结束10日内,向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提交奖励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以上所需资料具体可在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进行查询。

2.多家旅行社合作组团、包机、包列或组织大型旅游大巴团和自驾游团,须由组织方确定1家旅行社报送申请资料,其他旅行社出具委托授权书,补贴资金由组织方自主分配。

(二)申请所需资料

共性资料:

(1)申请社资质证明(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旅行社组团合同(复印件);

(3)旅行团行程安排表或出团计划书(复印件)。包括团队人数、抵离时间、游览景区(点)、住宿酒店名称、乘坐交通工具、用餐地点等信息;

(4)酒店住宿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

(5)景区(点)发票复印件(备注时间、人数);

(6)导游派团单或地接确认单(复印件);

(7)合作旅行社委托函(复印件);

(8)其他佐证资料。

根据前期工作,重点强调大巴旅游团队个性资料:

(1)前款共性资料;

(2)《单次奖励申请表》(附件2);

(3)旅游车队租车合同(复印件)。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地址: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2号楼A座一层

宝鸡市旅游服务中心电话:32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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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杜佩茹   审核: 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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