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的请示》(吉市自然资文〔2023〕28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井冈山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控规局部地块调整。其中,取消原规划城市次干路虎溪路(黄洋界大道-文泉路段,宽30m、长389m);取消原规划城市支路和顺西路(桐木岭路-文泉路段,宽20m、长187m);取消原规划城市支路桐木岭路(和顺西路-华美路段,宽20m、长480m)。将原E-05-02(商业用地,地块面积4.26公顷)、E-06-01(商业用地,地块面积4.05公顷)、E-06-02(商业用地,地块面积4.17公顷)、E-07-01(批发市场用地,地块面积4.05公顷)、E-07-02(批发市场用地,地块面积4.17公顷)及取消的虎溪路、和顺西路、桐木岭路(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60公顷)合并为新的E-06-01地块(商业用地兼容物流仓储用地,总面积23.30公顷),地块东侧为文泉路、南侧为华美路、西侧为黄洋界大道、北侧为诚信西路。
二、请按规划调整组织实施,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中一并完善。地块调整批复后,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