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30日)下午,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职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石飞荣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任命:
贾黎明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袁辉根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遐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顶峰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段岑岑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尤静、刘月关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袁辉根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贾黎明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程翠萍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顶峰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遐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雁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李莉、冯志恒、丁春伶、孙帅、高晓莉、刘源源、王艳萍、冯亦华、刘雪妮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敏敏、袁婷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吴立荣、王芳明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兵的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
邢志坚辞去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