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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9 05:07

2025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78人)2025陕西省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08:00至2025年3月11日18:00。

2025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

2025陕西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宝鸡党建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08:00至2025年3月11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能再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0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0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5日08:00至2025年3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并监督实施。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时,由资格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审查。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11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或提交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7日08:00至3月18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7-3902352,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待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4日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5日08:00至3月28日24: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星期六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3月31日08:00至4月2日18:00,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17-3902352)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专技岗位、“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申请加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具体事项,应聘市属单位岗位的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应聘县区单位岗位的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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