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关于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吴江区)运维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6-30 07:3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吴江区)运维服务  
品目  

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   吴江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16: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钱暨兴  
项目联系电话   63159288  
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1550905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钱暨兴  

项目概况

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吴江区)运维服务 JSZC-320509-SZHC-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7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C-C2025-0010

项目名称: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吴江区)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采购需求:

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吴江区)运维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7-0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5、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6、质疑联系方式:0512-63159288。

7、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

联系人:陈哲峰

联系电话:63980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楼1002

联系人:钱暨兴

联系电话:63159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暨兴

电话:63159288



附件:JSZC-320509-SZHC-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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