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峰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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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13:3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任命:

李峰科同志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田凌琳同志为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宝奇同志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昌炳同志为宝鸡市水利局副局长(兼);

韩宏博同志为宝鸡市文物局副局长;

张丽萍同志为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存玉同志为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永刚同志为法门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皓园同志为宝鸡市西部山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昭远同志任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延军同志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岳廷同志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张宏科同志任宝鸡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

杨旺余同志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高峰同志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郑建安同志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昭怀同志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兴周、肖宝强同志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崇军同志宝鸡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齐有智同志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安民同志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景沛杰同志宝鸡市西部山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任永强同志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张宏科同志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茹金虎同志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晓毅、张海峰,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毛东波,宝鸡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绍林,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江瑜,宝鸡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薛永强等6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19年4月起计算。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峰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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