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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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8 16:48

12月4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梅世彤、副厅长吕国新、二级巡视员赵晓燕,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晓华、党委副书记孙京敏和党委常委、副校长安立峰出席并见证协议签署。

吕国新、孙京敏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持自愿、平等、互补、诚信的原则,着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厅校深度交流与广泛合作,重点从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学历教育、干部培训、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扩大合作深度和广度。

李晓华表示,衷心感谢省生态环境厅长期以来给予学院的信任和支持。此次协议签署,是双方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背景下的一次合作探索,必将共同开创厅校优势互补、共促生态治理的新局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作为生态环境系统的“人才摇篮”,将进一步立足自身优势,凝练办学特色,聚焦实践应用,服务地方发展,在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农业生态安全、河流水质监控、固废资源化利用、环保立法、政策研究咨询及干部培训等多领域继续深化同省生态环境厅合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梅世彤充分肯定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多年来在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实践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对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帮助。他表示,希望双方在巩固已有合作成果的基础上,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继续深化合作,实现合作共赢。要汇聚合力,互通有无、取长补短,集中优势、聚力资源,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力量;要服务需求,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各地各行业企业的实际需要,在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担当作为、力求实效;要引领发展,瞄准国内外生态环境前沿领域,着眼长远提出发展战略,推动形成一批创新性、引领性、标志性成果。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原标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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