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招标投标“四首”齐发力 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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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06:03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大提升”之年,吉安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以“作示范、勇争先”的使命担当,坚定不移树标杆、求突破、争一流,对标先进地区以招标投标各类市场主体现实需求为切入点,对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四首”机制,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是“首”创招标文件公示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2023年吉安市创新建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文件公示或公开制度,即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告》发布的同时,将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一同公示或公开,潜在投标人不用CA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二是“首”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要求,吉安市依法建立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参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自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后,再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维护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首”推“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模式。为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吉安市探索推行“信用+承诺”免缴保证金模式,对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按各行业信用评价一定的分数标准,可以自愿申请,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四是“首”用“一标一评”结果,规范评标专家场内行为。吉安市率先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吉安市评标(审)专家管理的通知》,从进一步明确评标(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评标(审)专家劳务报酬、建立评标(审)专家监管考核台账、定期考评、季度通报等机制,对规范考核结果的运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一是切实维护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招标文件公示或公开制度的实行和运用,既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做了明确要求,同时也保护了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客观上也有利于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更好的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是切实有效的减轻了招标人资金占用负担。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有567个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免缴保证金,其中311个项目对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证金全部免缴,256个项目对部分投标单位实行免缴保证金,共为48.13万家投标企业节约投标保证金资金占用483.72亿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切实提升了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涉及评标(审)专家行为扣分共1008人(次),对106名评标(审)专家按照规定禁止其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对评标专家的规范管理,有效的提升了吉安市招投标环境,切实提升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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