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收入减收明显,市财政局克服困难,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加强民生财政建设,切实提高民生福祉,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更多“满意度”
一、支持教育工作。2019年以来,安排13.64亿元,主要落实了城乡学前至普通高中阶段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各学龄段困难学生资助及助学金、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等政策。
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2020年,安排专项资金14.4亿元(中省资金12.5亿元,市级资金1.9亿元),其中:6.71亿元用于扶贫,3.91亿元用于水利发展,3.78亿元用于农业农村建设。
三、民政兜底保障。全市兜底保障19230人,占未脱贫人口的98.55%。会同八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截止8月底,为全市农村95344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和临时价格补贴2.98亿元,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及各类补贴4460.7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343.26万元、各类儿童救助金2433.54万元,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临时救助4.051万人次、3345.54万元。
四、医疗健康扶贫。对贫困人口及时落实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签约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得到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017年以来,各级财政为全市32.16万人补助医疗保险2.85亿元。
五、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省市政府 “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要求,2017—2020四年来,全市共实施危房改造9127户,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危房改造资金4.05亿元,2019年、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县区农房抗震改造试点11590户,补助资金12981万元,实现了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六、养老保险方面。连续第16次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5次同步提高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惠及全市20.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4.7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