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安置、社保接续、优待抚恤……军人退役后的常见问题,这篇文章帮你解答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3-12-06 04:06

今天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

向最可爱的人致敬!

军人服役时

护佑山河无恙

捍卫家国荣光

军人退役后

有哪些优待?

就业政策又是怎样的?

这些问题

小窗一一帮你解答

  培训教育

  No.01

  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多长时间?

  免费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体期限由各地具体规定。

  No.0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自己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吗?

  应在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

  No.03

  参加免费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由谁负责管理?

  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学员,原则上与教育培训机构内的其他学员混合编班,按照教育培训机构制定规章制度接受教育管理。退役士兵学员应强化自我管理,要有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

  No.04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享受哪些教育培训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可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规定,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No.05

  免费教育培训机构负责给参加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找工作吗?

  教育培训机构应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应该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

  社保接续

  No.01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现行军人退役安置政策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包括2014年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4类人员。

  No.02

  什么是“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这两项经费如何支配使用?

  2014年,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为他们建立了“职业年金”,就是在他们退休后按月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再领取一份“职业年金”,保障这部分人员改革前后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改革完善后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为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主要是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接轨。军队发给退役军人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主要由军队财务部门转移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为退役军人建立养老保险账户,继续参加养老保险。

  No.0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在部队如何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退役手续时,部队单位后勤(保障)部门应当通过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批量划转系统办理划转手续、上传军人缴费凭证信息,并向退役军人开具相关纸质资料。

  No.04

  退役军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携带哪些资料?

  退役军人应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业务的,应提交部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携带退役军人和代办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No.05

  如何办理退役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手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后勤(保障)部门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给本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后,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本人应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接续手续。

  就业服务

  No.01

  请问服役满十二年后,政府可以安排工作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No.02

  退役军人在成为教师上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升学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按规定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等工作,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退役军人报考专升本师范专业,各地可结合相关人才培养实际,合理确定对应专业范围。各地可依托本地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学生资助政策。

  在培训方面,要求各地依托师范院校对符合基础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鼓励省际联合开展专项培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结合退役军人特点,着重培训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均可申请参加。

  No.03

  关于退役后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是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想成为社区工作者,需要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其考试内容主要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考试的范围。

  No.04

  关于退役后报考辅警岗位

  辅警,是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

  退役军人报考辅警,一方面会有相应的加分,在录取时也会享受优先待遇,比如对退役军人的学历要求会适当放宽。同时各地也在实施辅警“转正”改革,表现良好、成绩优异的,有机会转为正式人民警察。

  退役安置

  No.01

  退役后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什么要求?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致残性质、评定残疾等级。

  若需要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申请时应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No.02

  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No.03

  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No.04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办理退休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1条规定,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1)年满55周岁的;

  (2)服现役满30年的;

  (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2011年11月1日前已经批准作退休安置的初级士官,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继续移交地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不再批准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

  No.05

  关于怎样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在国有企业的待遇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对拒绝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罚,督导相关单位保质保量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优待抚恤

  No.01

  什么是优待证?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优待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优待证全国统一式样,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

  No.02

  哪些人可以申请优待证?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No.03

  优待证的主要功能是什么?持证人可以享受哪些优待?

  第一个功能,彰显荣誉。优待证是对持证人光荣历史和贡献的肯定和彰显,通过发放全国统一的优待证,可以增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通过优待证的广泛使用,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个功能,身份识别。我们在与很多社会企业、组织协商为退役军人的优待时,他们都很愿意,但经常提出身份识别问题。当下,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持有不同类型的证件,有的证件专业性强,有的辨识度不是很高,不同时期的证件式样也不一样,地方同志不了解、不熟悉。通过发放统一的优待证,能使整个社会对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有比较清晰的身份识别。

  第三个功能,待遇落实。持证人可以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四个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国家层面面向所有对象提供的优待主要是精神激励方面的。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现阶段难以实现全国统一的像交通、文旅方面的优待。但针对部分特定对象,比如烈属、伤残革命军人,在交通、文化旅游上都有特定优待项目。

  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

  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比如有的省、市出台的面向退役军人的交通、文旅等涉及日常生活的优待。

  四是其他社会组织、企业自发提供的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服务。

  第四个功能,服务管理。优待证的数据是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大数据库关联的。通过优待证使用情况,可以更精准地掌握使用对象的工作、生活状况,便于我们更好地提供精准化服务。

  No.04

  在哪里申请优待证?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No.05

  在校大学生退役后能否复学?复学后能享受哪些优待?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实现退役后复学。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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