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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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10:01

 

具体要求

 

派驻保洁人员

不少于6

(含保洁主管1人)

 

1. 均为女性,年龄在55岁(含)以下的派驻保洁人员不少于4人,需经采购人面试同意后上岗。

2. 身体健康。上岗保洁人员须具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以及有关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无重大及传染性疾病。

3. 保洁主管,具有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保洁服务工作经验。

4. 一般派驻保洁人员更换或离职,除因突发情况临时更换外,需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更换后的保洁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后上岗。

5. 保洁主管更换需提前30天向采购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新保洁主管需经采购人同意后上岗,新老保洁主管交接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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