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通知公告 宝鸡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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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16:27

宝鸡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先后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点评法治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宝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宝鸡市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组织4个县、7个项目参加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评价,在12个镇(街)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强基工程试点。在全省率先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市2184家单位、52492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96.3%,位列全省第一。

(三)严格督察考核。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半年一检查,年底一考核,持续健全完善考核督察机制。

二、认真履职尽责,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减审批事项12项,将38项审批事项合并为11项,转变管理方式7项,调整审批时序9项,工程建设主流程审批事项精减到47项,申请材料精简64.2%,办理时限整体压缩55%,政府投资和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85和60个工作日。市、县(区)两级131项涉企经营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65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开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在全省率先编制《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实现了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目标。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连续两年推出100项改革创新举措。整合企业开办“照、章、银、税、金、保”六个环节,线上推行“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口受理”,实现“一件事”1.5个工作日办结。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提升十大行动,深化“一把手坐窗口、跟执法、走流程”活动,推行周末“延时服务”。圆满完成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我市12项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三、规范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制度逐步完善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宝鸡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宝鸡市凤香型白酒产区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努力推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库,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年制定出台《宝鸡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5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备案审查县(区)政府、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着力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17名专家学者和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县(区)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年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行政立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等1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四、加强执法监管,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要求,市、县(区)共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63个,减少执法机构17个;镇(街)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116个,减少执法机构70个,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8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0336名,申领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件1278个,收回执法证件5618个。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开展部门联合检查33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91户。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制定落实清单20项;梳理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为监管事项。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健全审慎包容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市级32个部门制定了不予处罚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五、完善应急体系,应对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一)优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印发《宝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完善46部专项应急预案、98部部门应急预案和13部县(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宝鸡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116个镇(街)挂牌成立应急办公室。

(二)提升应急管理救援力量。按照就近调用、有序参与、对口协调的要求,制定了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和工作制度,依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平台,优化社会救援力量指挥调度、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机制和流程,完成第二批7支市级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命名。

(三)加速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宝鸡市实施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雁阵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市应急指挥大厅建设,接入3家煤矿72路监控视频,接通市“雪亮工程”2000路监控视频库,全市应急指挥监控资源更加丰富、信息共享更加便捷、指挥调度更加科学高效。

六、畅通多元渠道,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健全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157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7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全覆盖。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150件,调解成功7984件,成功率97.9%。市信用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开展专项督察,完善“六室”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宝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等10项制度,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年收到复议申请114件,立案受理96件。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5.83%。

(三)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镇(街)服务站116个,村(社区)联系点1322个,实现“12348”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并联。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16件、公证事项5049件、司法鉴定案件3447件。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95个司法所成功创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余21个待省级验收。

七、强化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一)全面完善监督机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积极发挥内部监督、审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2022年,市政府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1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8%。

(二)加大政府督查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查条例,修订完善《宝鸡市政府督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调研提出事项办理工作制度》,丰富“互联网+督查”方式,推行多方式联动督查机制。全年开展督查89次,合并各类专项督查5次。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6个县(区)和20个市级执法单位为优秀等次。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表彰30宗“典型优秀案卷”。对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7类群众关切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宝鸡市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制度规定,公开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9件,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函2件;编辑《政府公报》12期;通过“宝鸡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62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731条。

(五)加快政务诚信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活动,在全省率先试行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担保信用承诺制,用信用承诺取代投标保证金。创新“信用+”应用,建成“宝鸡市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平台入驻金融机构39个,注册企业主体17218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部门双随机信用监管全覆盖,推动20万户市场主体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我市政务诚信建设被省发展改革委评为优秀等次。

八、建设数字政府,科技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出台“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围绕打造辐射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的国家级数字经济集聚区目标,全方位谋划产业布局,聚力打造“一街一园N中心”,率先在西部建成时尚与科技相融的数字经济“商企一条街”,建设“一核多极”的以行业领军企业和新型业态为引领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东数西算”宝鸡算力枢纽节点及政务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

(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制定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优化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共享力度。截至2022年底,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汇聚接入市、县(区)两级205个部门1001类共1亿余条数据,数据交换量累计达到5.51亿条,争取中央和省级38个部门共324个查询服务类数据接口,为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接口41个。

(三)加快智慧应用推广。着眼决策科学化和治理精准化,提升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能力,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企业数据库及服务系统、证照电子化系统、动态人口分析系统、宝鸡智慧云课等2022年重点智慧应用。连续两年获得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全省第一,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平台荣获全国“2022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县(区)之间、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基层法治工作较为薄弱等。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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