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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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0 06:49

陕政督团〔2016〕1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落实好教育领域重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2016年7月上旬对各市(区)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项目

      1.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2.城市小区配套规划建设学校和幼儿园情况。

      3.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

      4.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情况。

      5.2011-2016年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项目落实情况。

      6.2014-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7.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8.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

      9.安康、渭南、延安、宝鸡、榆林市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10.《陕西省扶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同时,调研摸底六项工作:一是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含省政府重点支持的100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二是治理校园欺凌工作;三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四是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五是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六是13年免费教育实施工作。

      督导检查和调研摸底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督导检查的方式

      1.市、县自查。7月3日前,各市、县(区)完成自查工作,市级汇总全市自查情况,并对照检查提纲形成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自查报告,填写相关统计表。自查报告重点汇报督导检查的十项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措施、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对调研摸底的六项工作提供书面材料。

      2.省级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抽调相关部门领导干部、部分督学和专家组成10个督导组,由厅级领导带队,7月4日至15日完成督导检查任务。省督导组在每个市督导检查的时间不少于3天。

      3.督导检查方式。听取汇报、核实资料、实地查看、座谈反馈等。一是听取市政府教育领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省督导组全体成员、市级相关部门领导等参加。二是查阅十项重点工作有关文件和资料,对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算账。三是每个市抽查2-3个县,听取抽查的县级人民政府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每个县查看至少5所学校和幼儿园,检查面要覆盖到城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和特殊教育学校,以及财政、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市的开发区、经开区、高新区以及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按教育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市范围进行抽查。四是督导检查结束后,召开座谈反馈会,省督导组向市政府先口头反馈检查情况,重点反馈市、县两级十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被抽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等参加反馈会。

      4.提交督导检查报告。7月18日前,省督导组形成督导检查报告,督导检查报告“一市一报告”,经省督导组组长审定签字后,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同时报送电子版。

      5.汇总督导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意见和督导报告。督导意见书面反馈给有关市政府,督导报告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督导检查项目多,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请各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认真准备,仔细研读督导检查项目和要求,全面、如实、准确地提供工作落实情况。

      2.省督导组检查的具体时间和行程请市级联络员与检查本市的省督导组对接确定(省督导组分组名单见附件2)。6月30日17:00前,各市(区)教育局报送市级联络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省督导组实地督导检查期间,由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联络员陪检,陪检人员控制在1-2名。各市、县不得安排宴请,不得超标准接待。

      联 系 人:李艳茹

      联系电话:029-88668863(传真)1862946168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附件:1.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提纲

      2.省督导组分组名单

      3.  

各市(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统计表

      4.  

各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情况统计表

      5.  

各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情况统计表

      6.  

各市(区)扶持企业办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统计表

      7.  

市(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8.  

市(区)教育部门优化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陕西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9日

 

附件1

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提纲

      一、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以2014年为基数,督导检查2015年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落实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出让收益金和彩票公益金计提教育经费及使用情况等。教育经费检查算账要提供本级财政2014、2015年决算报表数据和教育部门教育附加使用情况的数据等。对市本级重点检查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若市本级举办有中小学,增加检查“三个增长”落实情况;对抽查的县全面检查。

      二、城市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情况

      一是规划情况,1500户以上小区必须规划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幼儿园,4000户以上规划建设小学。二是建设情况,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情况。三是管理情况,配套幼儿园、小学建成后交付使用情况(幼儿园交由当地政府办成公办园或是普惠性民办园,开发商自行租赁给个人办成民办园,开发商以商品房形式出售给个人举办成民办幼儿园等情况)。

      三、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

      1.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情况:2016年幼儿园总数,公、民办幼儿园所数及各自占比情况(分别按照教育事业年报数据及工作进展数据进行统计)。

      2.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一是规划和实施情况,实际实施幼儿园的园址、建设面积、园所名称、园所规模与规划内容相符(面积、规模等浮动不超过10%)。二是中省资金落实情况,中省建设项目资金到账和使用情况;市县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情况。三是工程进度,未开工、开工、完工及投入使用情况。四是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建成幼儿园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情况

      1.市、县两级是否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实施办法中是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及任务,有哪些政策创新?对推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市、县(区)政府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如何规划?是否有相配套的舆论宣传和政策宣讲工作方案?

      2.在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支持乡村教师和校长园长专业发展方面有何措施和方法,取得了哪些效果?

      五、2011-2016年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执行情况

      1.规划和实施情况:是否按照重大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提前规划,科学论证,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

      2.中省资金落实情况:中省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市县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情况,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人员经费。

      3.校舍建设进度与验收:中省项目批复和资金下达后,是否及时开工、按要求完工、验收交工。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2年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校舍竣工验收要严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4.设备采购进度和验收:设备购置类项目一般应在资金下达后6个月内发布招标公告,1年内完成招标采购,确保设备到货安装到位和投入运行;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设备购置类竣工验收是否依据国家有关货物标准和招标合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设备不得交付使用。

      六、2014-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

      1.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有挤占、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行为?

      2.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或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3.项目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进行建设?是否存在擅自更换项目或调整建设内容?项目批复后,校舍建设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开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年;一般应在2年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类项目一般应在6个月内发布招标公告,1年内完成招标采购,确保设备到货安装到位和投入运行;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是否存在项目建设滞后、缓慢的情况?

      4.项目建设质量: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5.项目管理情况: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1.2016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落实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的标准落实情况。

      3.从2015年1月起,将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的50%。

      4.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各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运行情况。

      5.2014年以来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用于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建设及康复设备购置)。

      6.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和相关建设标准,各市是否因地制宜,加快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的县统筹建设好县级特殊教育学校。

      7.各地每年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民政部门要将彩票公益金的10%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落实情况。

      8.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配置情况。

      八、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

      1.体制机制建设: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责任制建立情况: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市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设立情况,市县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设置情况;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机制建设情况;教育、发改、财政、工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广泛参与的推进格局建立情况;专家咨询机制建立情况。

      2.政策措施落实和建设: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十年(2011-2020年)发展规划》《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陕西省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等落实情况;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情况;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制定印发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或指导性文件情况;年度教育工作要点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部署情况;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对教育信息化工作支持情况。

      3.教育信息化经费: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设立和支出情况;教育信息化总经费投入及本级财政投入情况;学校公用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开支需求的情况。

      4.“三通两平台”建设应用和信息化重点工作:“十二五”学校互联网接入和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教育信息化作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重点内容的实施情况;应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设备和资源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情况;陕西省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情况,学校、教师空间开通和应用情况;市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情况;市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情况;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统计数据报送制度和月报等信息报送情况;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填报情况;国家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省级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工作开展情况。

      5.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指标体系的情况;中小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完成情况。

      6.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的信息技术责任制建立情况;信息技术安全机构设置情况;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系统完成公安机关备案的情况;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完成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整改的情况;信息通报机制的建立情况;信息技术安全事件的应急报告与处置流程的建立情况;信息技术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信息技术安全工作保障措施建设情况。

      九、安康、渭南、延安、宝鸡、榆林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1.项目工程是否如期建设。明确项目工程开工时间和最终完成期限;未按时开工、竣工项目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2.项目规划执行情况。项目位置及室内综合实践区、室外劳动实践区、综合训练区、生活区四个基本功能区设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书》执行。

      3.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专款专用,单独列支;项目经费直接由省划拨到市,分几期划拨,教育局有独立账号;配套资金到位、执行情况。

      4.已竣工项目使用情况。包括人员配置、运行经费、制度建设、师资管理等基地管理情况,设备配备、设备维护及设施安全等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活动的时间、种类、活动方式、接待学生数量等活动开展情况。

      十、《陕西省扶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落实情况

      1.制定实施方案情况,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扶持企办幼儿园改革的工作进度,采取“一园一策”措施,推进区域内企办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进度(调研中、政策制定中、已有“一园一策”的具体方案、已执行情况等)。

      十一、调研摸底的六项工作

      1.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含省政府重点支持的100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重点调研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领导、方案落实、资金到位、设备采购等情况。

      2.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重点调研是否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是否公布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电话号码,是否建立月报制度,学校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是否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是否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是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是否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行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是否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调研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填报情况、资金安排与管理情况、学校食堂供餐和配餐中心建设运行情况、“阳光校餐”项目实施情况。

      4.中职教育整合情况。重点调研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及落实情况,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5.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调研免试就近入学通知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采取的措施。

      6.13年免费教育实施工作。重点调研做好13年免费教育实施的政策宣传和配套资金的落实,落实具体方法和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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