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查通报 宝鸡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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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0 09:1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办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37号)要求,近期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7个政府网站存在的严重错误表述问题,经复查均已整改。

(二)2021年第二季度检查结果。本次检查,严格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通过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设备扫描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等方式,对纳入全国政府网站监管系统的全市5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栏目更新和信件回复的时效性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本季度,各单位对反馈的问题普遍响应迅速,整改有力;互动类栏目信件回复质效整体提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测试信件做到当日回复;绝大多数网站新闻动态类栏目均能按时更新;岐山县、陇县等网站主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编辑审核分离制度,新增错误表述、错断链问题基本消除。但检查发现,仍有部分网站存在政策文件解读稿数量不足、信息存量中存在错误表述、部分政务类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首次检查,52家政府网站合格,2家政府网站对反馈的问题整改后经复查合格。

二、主要问题

(一)一些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或栏目空白。如:“金台区人民政府”网、“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网、“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宝鸡市地震局”网等网站部分栏目未更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网、“宝鸡市审计局”网等网站部分栏目空白。

(二)一些网站政策文件解读稿数量不足。如:“宝鸡市教育局”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鸡市民政局”网、“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等网站,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未见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解读稿或解读稿数量少于3个。

(三)部分网站存在错误表述。“金台区人民政府”网、“凤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扶风县人民政府”网、“渭滨区人民政府”网、“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等网站连续两个月监测发现存在错敏词较多。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把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审核及保密审查关口,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编审分离制度及读网审看纠错机制,确保流程规范、内容准确、更新及时、运行安全稳定。

(二)强化政策解读。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市、县(区)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政策文件解读稿要按规定及时公开,并与原文件相互关联。

(三)提高整改质效。对中、省、市每次通报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迅速复核、彻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改进完善,切实提高整改质效。各类错误表述所在的前台页面和源代码均要彻底修改。互动类栏目咨询信件须在5个工作日内有效回复,力争当日回复;“我为政府网站改错”平台转办的留言,要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请存在问题的各政府网站主办主管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并于5月28日前将整改报告书面报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


附件:1.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检查结果

2.市级部门网站检查结果


宝鸡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发成 3262871 魏向飞 326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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