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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院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以下56家机构入选本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现将名册公布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40家)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
陕西和途律师事务所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
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
陕西睿普律师事务所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
陕西华维律师事务所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
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
陕西瑞森律师事务所
陕西正泰律师事务所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陕西秦川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兆(西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
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
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汇业(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吉尔律师事务所
陕西康宁律师事务所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陕西宣齐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陕西秦轩律师事务所
陕西秦京律师事务所
陕西昭行律师事务所
陕西际傧律师事务所
陕西康嘉律师事务所
二、清算事务所(12家)
陕西三联破产清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诚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陕西信达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宝鸡信泰诺企业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陕西华凌破产清算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陕西盛诺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陕西华鼎元通清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鸿永智诚破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一得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子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陕西欧治破产清算有限公司
三、会计师事务所(4家)
陕西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陕西唐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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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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