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曾绍平副巡视员在2009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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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2 19:49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曾绍平

(2009年2月25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和上午史副省长和陈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就分管的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和政策法规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在安排今年工作时参考。

一、关于城市规划工作

今年城市规划工作要在三个方面力求突破:

第一,规划编制要力求突破

一是推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原《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已报批多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原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工作已经启动,省财政准备拨1200万元,委托中规院修编。各地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做好规划编制单位实地调研的接待和配合工作、参与对规划方案的研究和论证。

二是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到08年底,全省21个设市城市有12个已完成成果评审、待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有6个还在纲要或成果编制过程中,有3个待修编;70个县有 个正在修编过程中。今年要重点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评审和修编工作。原则上已启动修编的总规6月底之前要完成纲要评审,10月底之前完成成果编制和评审,年底之前按程序报批;已完成纲要评审的,6月底之前要完成成果编制和评审,8月底之前按程序报批;已完成成果评审的4月底之前按程序报批。年底之前所有已经启动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基本完成编制和报批。

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应注意:今年开展修编的,或者目前为止仍处在纲要编制阶段的,总规远期应至2030年;已通过纲要论证,规划远期至2020年的,也需提出至2030年的远景发展构想。

三是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今年,各市、县近期建设用地、工业园区用地要基本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市县要首先对原已编制的规划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已修编的总体规划、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不符合实际,不能有效指导城市建设的控规要及时调整修编。

第二,规划立法要力求突破

一是出台《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该条例已列为今年省人大确保项目,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完成《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立法相关的工作,确保《条例》在今年11月通过审议,并正式颁布实施。二是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三是出台《江西省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要求》、《江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等配套文件。

第三,规划管理要力求突破

一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书两证”的规划审批规程。二是建立规划审批核实制度。明确规划行政主管理体制和执法部门在规划批后管理的职责、要求、内容等,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三是加强规划管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实行规划管理持证执法制度。四是按照监察部和建设部要求,开展以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活动等。五是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支持瑞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普查工作,完成我省首批优秀近现代建筑评选工作,推进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的整治。六是加大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力度。今年内市县所有开发区全部要实现规划统一管理,下放是职能要全部收回。建设厅将采取有效的督导措施。

二、关于风景名胜区工作

风景名胜区工作要全力做好三件事:

第一,全力做好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龙虎山—龟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今年元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向联合国世界遗产中心提名中国丹霞为我国2010年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项目,我省龙虎山—龟峰成功列为中国丹霞系列申报第一批提名点。这次共有六省九地联合申报,我省两地同时列入申报范围,这在六省中是唯一的。正式提名只有申遗工作的第一步,紧接着是迎接8月份左右的专家实地评估考察。请龙虎山和龟峰要全力做好综合整治、迎检材料准备和迎接检查等工作。二是做好灵山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争取列为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是指导万年仙人洞做好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

第二,全力做好风景名胜区法规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完成《江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力争今年提前省人大审议。二是配合井冈山管理局做好《江西省井冈山风景名胜区条例》(送审稿)的调研和修改工作。三是着力抓好《风景名胜区条例》、庐山、三清山、龙虎山和龟峰三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四是争取出台《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规程》和《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五是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调研工作。

第三,全力做好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完成《江西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部上报国务院审批,省级风景名胜区力争省政府全部批准实施。四是从严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率达到98%以上。五是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开展数字化景区建设,庐山、三清山初步建成数字化景区。六是做好省世界自然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组建的有关工作。

三、关于法规工作

2008年是我厅法规建设的丰收年,今年任务同样艰巨,要积极推进四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今年共有1个确保项目、4个调研项目列入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是省直最多的单位之一。除做好《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井冈山管理条例》的调研和修改工作外,还要做好《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西省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办法》、《江西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正案》等法规的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削减。实现三个减少30%的目标。严格落实《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网上互动和网上审批功能。

三是积极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二是根据职责,抓住建设领域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配合有关业务处室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力争取得实效。

四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央和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维护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推行年度行政复议案件报送制度,加强对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

四、关于城建、房产挡案工作

近些年来,全省城建、房产档案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县级工作年”为载体、以推进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我目标,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较快发展。但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职能到位情况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县级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还仅仅刚刚起步,有的县、市领导不够重视,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缺失,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缓慢。

第一,健全机构。继续把县级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重点加强队伍建设和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丰富馆藏。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档案、规划管理审批档案、房屋权属档案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档案、拆迁档案的规范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

第三,规范管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大力推行和实施城建和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按照建设部要求,力争在5年内90%以上的市县规范化管理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考核评估。

第四,改善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再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希望各设区市专门研究档案信息化问题,争取在这2-3年之内,使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一个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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