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忻州市宁武县招聘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6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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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2 20:02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夯实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基础,鼓励和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经县委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基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标。积极拓宽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来源,全面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结合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需求,使用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62名。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聘用人员一律纳入乡镇(县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21年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 坚持优化结构、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宁武县的考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

2.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

3.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报考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8.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8:00-2021年12月8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1年12月9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同时发布补充公告,组织第二次报名。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岗位变更公告,同时招聘领导组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 12月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或关注“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9日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责任编辑:王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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