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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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4 08:4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宝鸡市政府有关规定,特编制《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和。本机关受理点:宝鸡市卫健委办公室,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8室,联系电话:0917-3260242,电子邮箱:bjswjwbgs@163.com。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健康宝鸡”、微信公众号“宝鸡卫生健康”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宝鸡市卫健委办公室;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8室;联系电话:0917—3260242,传真号码:0917-3260244.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市卫健委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市行政中心1号楼618室;

联系电话:0917-3260242;

传真号码:0917-3260242;

邮政编码:7210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卫健委投诉,监督电话:0917-326023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本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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