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地调整中小学寒假安排、期末考试!
2022-12-27 09:52
发布于:陕西省
受疫情影响,陕西多地重新调整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和寒假安排,目前重新调整的地区如下,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西安市关于优化调整中小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特点和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结合中小学不同学段教学情况,现对全市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寒假时间
小学于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起放寒假;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初三、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按原计划时间执行。
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
二、教育教学工作
放假前,小学通过线上方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安全常识教育;初中一、二年级及高中一、二年级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生不再返校。
初三、高三年级可视师生健康情况,灵活采取线上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期末考试工作
本学期中小学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期末考试。2023年春季开学两周内,除小学一二年级外,中小学其他年级可结合实际由学校组织一次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规范考试内容,科学确定考试难易程度,并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宝鸡市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确保放假前、假期及收假工作有效街接平稳过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收假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8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学生家长意愿综合研判后确定。高三年级学生可适当延后放假,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封闭管理,但放假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月15日。
(二)收假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暂定于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正式开学。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错时错峰开学,避免师生家长聚集拥挤。
榆林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12月23日起放假
12月22日,记者在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4场新闻发布会中了解到,榆林市教育局对近期学校教育教学进行优化调整,并对各学校、年级放假时间分别细化安排。
榆林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韩胜飞表示,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12月23日起放假,本学期前学生不再返校;义务教育三至九年级、高中阶段一二年级寒假时间执行市教育局校历安排,继续组织线上教学,放假前学生也不再返校;高中阶段三年级寒假时间执行市教育局校历安排,师生未返校的学校继续组织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教学时间待疫情平稳、充分研判后确定。
同时,中小学本学期不再开展线下集中期末测试,由各学校根据学情适当降低难度,采取线上指导练习、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开展测试。
汉中市汉台区:推迟到下学期初进行
汉中市汉台区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质量监测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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