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人才,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社区工作水平。经玄武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数量
全区各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共38名,具体如下:
新街口街道:12名,地址:大石桥19号;
梅园新村街道:5名,地址:后宰门街23号;
孝陵卫街道:12名,地址:晏公庙西村21幢;
锁金村街道:3名,地址:锁金南路8号;
玄武湖街道:3名,地址:板仓街98号;
红山街道:3名,地址:营苑南路58号。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群众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5.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曾因此受过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