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撤销铜仁地区和县级铜仁市、万山特区,设立地级铜仁市,地级铜仁市设立碧江区和万山区。以原县级铜仁市(不含茶店镇、大坪乡、鱼塘乡)的行政区域为碧江区的行政区域,以原万山特区和原县级铜仁市的茶店、大坪、鱼塘3个乡镇为万山区的行政区域。
11月7日,铜仁地区举行会议,正式将县级铜仁市的上述3个乡镇的管辖权划转至万山特区。此前,县级铜仁市已将位于城区的谢桥办事处(大坳村除外)管辖权移交万山特区,作为撤地设市后铜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资源枯竭,2009年3月,国务院将万山特区列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有分析称,由于该特区受地域狭小、人口总量少等因素制约,需要异地转型,同时,铜仁地区为了扩张铜仁城区、做大城市经济、突出中心地位,在申报撤地设市时,进行了上述制度设计。
铜仁地区撤地设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将县级铜仁市的4个乡镇、办事处划转万山特区,对于全区在更高起点上优化行政架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记者陈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