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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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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0年宝鸡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21-06-07 10:36:35 浏览次数:次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在大战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在建设健康宝鸡中走在前列,在提升服务能力中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健康宝鸡、综合医改、公共卫生、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项工作均向高质量发展逐步迈进。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1.卫生健康机构。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机构2779个。其中:医院94个(综合医院57个、中医医院17个、专科医院19个,护理院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4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个、乡镇卫生院158个、门诊部29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692个、村卫生室169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卫生监督所10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4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生技术服务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4所(医学在职培训机构2所,其他2所)。与上年比较,机构总数减少206个,主要是部分农村群众进城务工,农村人员减少,村卫生室数量有所减少。诊所类因机构自身原因,数量有所减少。
2.床位。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8677张,比上年增加1052张,增长3.80%。其中:医院、妇保院(站、所)23631张,比上年增加1130张,增长5.0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5041张,比上年减少83张,降低1.62%。
3.人员。2020年底,全市共有卫生人员40309人,比上年增加86人,增长0.21%。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279人,比上年增加280人,增长0.85%(执业(助理)医师10915人,比上年增加176人,增长1.64%;注册护士13921人,比上年增加248人,增长1.81%;药师(士)、技师(士)、检验师(士)、见习医师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443人,比上年减少144人,降低1.68%);管理人员2328人,比上年增加23人;工勤技能及其他技术人员2309人,比上年增加37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264人,比上年减少246人;卫生员129人,比上年减少8人。
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2.56%,比上年增长0.52%;管理人员占5.78%,工勤技能与其他技术人员占5.73%,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占5.93%,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4.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8.63张,较去年增加1.28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10.02人,较去年增长1.25人;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29人,较去年增长0.43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19人,较去年增长0.55人。(注:2020年常住人口:332.19万人)
二、医疗服务
1.运营情况。2020年,全市总诊疗量为1800.70万人次,比上年减少205.96万人次,减少10.26%。医院总诊疗量791.17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43.9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901.26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50.05%(社区服务中心/站占4.20%,卫生院占15.63%,村卫生室占21.43%,门诊部占0.85%,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占7.9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总诊疗量108.27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6.01%。
全年总入院病人为69.97万人次,总出院病人为69.76万人次,分别较上年减少10.78万人次和减少10.19万人次,减少13.35%和减少14.61%;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为16.96万,较上年增加了0.47万人次;年平均病床使用率为66.69%,其中:医院74.84%、卫生院33.1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15%、妇幼保健院(所、站)60.92%;年平均病床周转次数为24.5次,较去年减少5.36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8天,较上年增加了0.4天。
2.费用情况。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为157.2元,较上年增加22.4元,增长16.62%。住院病人人均费用为6482.1元,较上年增加708.5元,增长12.27%。
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214.0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3.9元,增长12.57%。医院人均住院费用7221.3元,与上年比较增加689.2元,增长10.55%。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71.7元,与上年比较增加7.1元,增长10.99%;人均住院费用1574.0元,比上年增加162.8元,增长11.5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96.3元,比上年增加15.1元,增长18.60%;人均住院费用2950.7元,比上年增加744.4元,增长33.74%。
三、中医中药
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公立中医医院12所,中医备案制诊所33所,中西医结合诊所38所,中医门诊部9所,中西医结合门诊部2所。12所中医医院共有在岗职工344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993人,执业医师1232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569人。12所中医医院共有床位数4072张,全年出院108837人次,平均住院天数10天,病床使用率73.8%;全年门诊1537423人次。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1.43%,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1.04%。
四、基层卫生
2020年,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100个。
全市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192名,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0名,全省全科医生转岗累计培训973人。全市符合新农保加工龄补贴发放条件的卫生人员共计7166人。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6.3%、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4.73%、新生儿访视率97.86%、早孕建册率96.51%、产后访视率97.2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8.5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6.37%、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6.33%、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7.73%、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6.2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1.38%、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08%、民居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五、妇幼健康
2020年,全市免费婚检率为75.1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2.79%;为26649名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服用率为98.34%,依从率为95.71%;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的保健服务,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高危管理率分别达到96.51%、97.22%、100%;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高危儿管理率分别为97.86%、94.73%、99.98%;为27625名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服务,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100%,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进行相应随访管理;实施免费产筛新筛项目,孕妇免费产前血清学筛查19039名,免费产前超声检查51547人次;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病筛查27103名,免费听力障碍筛查26678名,免费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6052名,对发现阳性个案均进行转诊和规范管理;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共免费发放儿童营养包72614人次,发放率77.33%,有效服用率99.37%;规范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筛查服务,为1244名孕妇进行筛查。
六、人口与家庭发展
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完善相关措施,2020年(1-12月)全市共出生30116人,人口出生率7.84‰,人口自然增长率2.5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56。全面落实国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20年全市享受国省计生奖扶政策20239人,兑现奖扶资金3836.16万元,计生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261887人,落实补助配套资金523.774万元。
七、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全年监测、预警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1起,处置率达到100%。按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共12次。
2020年,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04.63/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8.56%。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累计接种72.76万剂次,总体接种率99.91%,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8.41%,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截止2020年底,全市历史遗留大骨节病患者10197人,克山病患者101人,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1785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47人,氟骨症患者306人,全市地方病继续保持消除或控制状态。2018年来全市大骨节病患者手术治疗147例,中医康复理疗治疗5492人,药物治疗全覆盖,地方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11529人,地方病现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八、卫生监督
2020年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市双随机抽检任务共890户,涉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消毒产品、传染病防治等9个专业,完成814户,关闭76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9件,罚款7.96万元,任务完成率91.46%,完结率100%。市卫健委随机抽取28家监督单位,涉及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等7个专业,完成率100%,行政处罚3家,罚款2000元。
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服务和消毒剂生产及销售环节专项监督检查,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预防接种、内镜消毒灭菌效果抽检、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打击非法行医、民营医疗服务市场等11个专项整治任务。共检查各级各类单位2639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5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罚款67.87万元。
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单位9938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2起,其中简易程序200起、一般程序112起。受理投诉举报56起,处置率100%。
九、采供血
2020年全市无偿献血45161人次78643.5单位,较上年分别增长5.21%和4.74%;单采血小板2192人次4105.5个治疗量,较上年分别增长35.56%和36.76%。自愿无偿献血率100%。人均血液供应量 4.18毫升,较上年增长5.03%。在全省率先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十、药品供应保障
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基药配备使用督查指导。全市二、三级医院基药配备使用比例达到40%、乡镇卫生院达到80%、村卫生室达到85%以上,2019年全省基药考核宝鸡市4个县区名列前十。做好药品采供保障,“两票制”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率达到85%以上,网采率达到95%以上,备案采购控制在5%以内。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保障供应。实行短缺药品信息动态监测和零报告制度,建立2个紧急情况下药品保障基地,确保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总药师制度试点初现成效,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升。试点县级综合医院药占比降到30%以下,市级医院降到21.5%;药品使用结构不断优化,门诊处方不合格率、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重点监控占总药费比例、单病种药费管控等持续优化;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占比由试点初平均65%下降到25%以下,处方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健康扶贫
紧盯决战决胜健康扶贫收官战,深入实施“破难题、解民忧、强保障、惠民生”系列攻坚举措,累计核实救治贫困患者15.54万人,对患有30种大病贫困患者17253人实施专项救治,对患有慢病贫困患者10.84万人开展签约服务,4.38万户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成功摆脱贫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全面实现,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全面消除,乡村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90%以上的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得到妥善治疗。
十二、健康城市建设
2020年,健康宝鸡建设全面推开,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宝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20〕15号)、《健康宝鸡行动(2020-2030年)》(宝健建发〔2020〕1号),强力推动实施健康宝鸡行动17个专项行动,宝鸡市国家卫生城市第四轮复审再获命名;扶风、岐山、太白、陇县和陈仓区周原镇国家卫生县城(镇)复审再获命名;岐山县创建成国家级健康促进县;“2017—2019年”周期创建国家卫生镇的19个建制镇获全国爱卫会命名;创建健康细胞示范点8万多个,其中省级示范点418个;新命名省级卫生镇6个、省级卫生村5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27个;全市城乡环境整洁行动(2015-2020年)通过省级评估考核,为中小学校选聘健康副校长的做法得到国家和省卫健委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