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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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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8年宝鸡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9-08-14 10:54:51 浏览次数:次
2018年,全市卫健系统以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健委的工作部署,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健康宝鸡建设开局良好,综合医改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健康扶贫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基层卫生、重大疾病防控、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工作成效显著,妇幼健康和计生服务不断优化。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健康事业基本概况
1、卫生计生机构。2018年底, 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043个,其中:医院1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4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6个、乡镇卫生院165个、门诊部22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748个、规范化村卫生室18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6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4个、卫生监督所12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3个、采供血机构1个、计生技术服务机构36个),合疗经办机构12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3所。与上年比较,机构总数增加2个。
2、人员。2018年底,全市卫生人员总数达39223人,比上年增加705人,增长1.83%。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768人,比上年增加1357人,增长4.46%(执业(助理)医师10212人,比上年增加354人,增长3.59%;注册护士13134人,比上年增加852人,增长6.94%;药师(士)、技师(士)、检验、见习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422人,比上年增加151人,增长1.83%);管理人员2294人,比上年减少48人;工勤技能及其他技术人员2243人,比上年减少38人;村卫生室乡医2705人(不含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506人);卫生员213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卫生人力增长主要原因是民营医院人员增加。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99%,比上年增长2.04%;管理人员占5.85%,工勤技能与其他技术人员占5.72%,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3、床位。2018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26921张,比上年增加1727张,增长2.78%,其中:医院、妇保院(站、所)22075张,比上年增加489张,增长2.2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4846张,比上年增加238张,增长5.16%。
4、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平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7.14张,较去年增加0.21张;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8.42人,较去年增长0.38人;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71人,较去年增长0.1人;平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48人,较去年增长0.23人。(注:2018年常住人口:377.10万人)
二、医疗服务
2018年,全市总诊疗量为205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2万人次,增长2.09%。出院82.7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73万人次,增长3.41%。
医院(不含妇保机构,下同)总诊疗量达80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7万人次,增长4.81%。出院65.3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02万人次,增长4.42%。
农村三级医疗机构总诊疗量1253万人次(县级医院363.41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846.62万人次,县级妇保机构43.36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出院总量44.96万人次(县级医院32.17万人次,乡镇卫生院10.43万人次,县级妇保机构2.3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38万人次,增长3.17%。
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9.14%,较上年上升1.52%。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55.46%,较上年下降3.58%。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3日,比上年下降0.2日。
根据医疗服务年报显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123元,较上年增加9元,增长7.89%。住院病人人均费用为5310元,较上年增加401元,增长8.17%。
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73.8元,与上年比较增加8.2元,增长4.95%。医院人均住院费用6075元, 与上年比较增加455.7元,增长8.11%。
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61.6元,与上年比较增加6.1元,增长10.99%;人均住院费用1329.7元,比上年增加16.9元,增长1.2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费用65.6元,比上年增加8元,增长13.89%;人均住院费用2561.4元,比上年增加55.2元,增长2.20%。
三、医疗保障
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267.87万人次,参合率99.62%。享受合疗补助492.98万人次,基金支出19.74亿元,其中:住院基金支出17.82亿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80.45%,实际报销补偿率57.3%;门诊统筹基金支出1.23亿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0.69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单次报付5.22万人次,其中,新农合4.99万人次;共报付金额1.11亿元,其中新农合1.02亿元。
四、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全年监测、预警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7起,处置率达到100%。个别学校水痘及感染性腹泻等聚集疫情均得到及时、科学、规范有效处置。按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暨风险评估共12次。
2018年,全市甲类传染病无发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27.32/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5.41%。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86.79万剂次,接种率99.79%,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7.88%,以镇街为单位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截止2018年底,全市大骨节病患者10561人,氟骨症患者354人,克山病患者157人,地方性甲状腺肿患者2002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49人。药物治疗(含理疗)10910人。大骨节病手术治疗54例(膝关节置换术41例,游离体摘除术13例)。纳入慢性病管理11072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072人。
2018年底,全市35周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4.4%;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1.1%。扶风县、凤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00%全覆盖。
五、基层卫生
2018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以广覆盖为主的免费签约服务转型升级为以重点人群为主的有偿及个性化签约服务,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031个。认真实施14类5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3.24%(电子建档率92.82%),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8.85%。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配备1103台的健康一体机,完成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健康检查、检验数据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全市共有815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了省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获证。
六、妇幼健康
2018年底,全市免费婚检率为78.2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1.84%。实施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服用率97.7%;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为99.99%,并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给予了规范的干预治疗和救助;全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率分别为98.69%和97.60%。农村宫颈癌检查52155人,确诊29例,乳腺癌检查4000人,确诊2例,对异常及确诊病例均予以治疗和随访。妇女病筛查率46.68%。
2018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10.4/10万,较上年下降6.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89‰与去年基本持平,婴儿死亡率3.91‰,较上年下降7.35%。
七、计划生育与流动人口
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完善相关措施,2018年全市共出生33803人,人口出生率8.81‰,死亡18711人,死亡率4.88‰,人口自然增长率3.9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24。全面落实国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18年全市享受国省计生奖扶政策16666人(其中:农村15531人,享受特别扶助制度1462人),发放扶助金3167.58万元。渭滨区创建全国流动人口基本公卫服务均等化示范区达标。凤翔、扶风、千阳、眉县创建流动人口基本公卫均等化示范县市级达标,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率达90%以上。扶风、千阳县创建市级幸福家庭示范县达标。金台区卫计局获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优秀单位。
八、卫生监督
2018年,国家卫健委下达我市双随机抽检任务共1060户,全市监督完成1008户、任务关闭104户,监督完成率95.09%,完成率90.19%,完结率100%,“双随机”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为84.91%。
完成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学校传染病防控、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单位9121户次,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单位532家,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169家单位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行政处罚366起。
九、药品供应保障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处方和住院医嘱点评常态化,三级医院处方专项点评形成制度。临床药师查房、会诊、进行用药咨询教育等制度化。医院药品遴选、备案采购等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得到落实,网采率保持在95%以上。99家医疗机构完成短缺药品信息直报,名列全省第一。
十、中医中药
2018年底,全市中医医院17家,拥有床位数3944张,在岗职工4999人,卫生技术人员42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60人,注册护士1964人。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192.14万人,出院总病人13.3万人,病床使用率96.53%。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53.5元;住院病人次均费用6358.2元。
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覆盖率74.32%,0-36月龄儿童中医调养覆盖率72.14%。
十一、健康扶贫
继续实行“一降低、两提高、三免除”基本医保倾斜政策,按照人均70元标准,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建立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实现“新农合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补充医疗保障”四重医疗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市县镇三级定点医院全面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为贫困患者报销医疗费用6.54亿元,减轻贫困患者负担2.49亿元,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报销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分类救治,完成11种大病集中救治980人,签约服务贫困慢病患者72816人,重病保障886人。年度退出行业指标高点达标,陇县被国家卫健委、国务院扶贫办表彰为健康扶贫工作表现突出县。
十二、健康城市建设
2018年,麟游县、凤翔县和凤县通过国卫复审,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印发关于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和健康军营等“1 8”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推进行动,助力健康宝鸡建设。协同复旦大学专家,对宝鸡城区及眉县(2015-2017年)三年健康城市(县城)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宝鸡市健康城市建设由全国试点市向示范市迈进提供了科学的技术支撑。
2018年,第六次荣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综合医改持续深化,分级诊疗、DRGs支付方式改革、医院章程制定等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县域内就诊率居全省第一。
2018年8月30日至3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深入麟游县调研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国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