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时代社区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8:00至2024年11月20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11月19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11月19日18:00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8日8:00至2024年11月21日18:00。
(二)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8时。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缴费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11月26日8:30至11月28日17:00到区委社会工作部(渭滨区行政中心6号楼三楼)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区委社会工作部核查后,于11月29日12时前将减免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报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应聘人员应于12月3日8:00至12月7日9:3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法律常识、省情市情、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加分。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4年渭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4年渭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职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带有效证明材料交渭滨区委社会工作部(渭滨区行政中心6号楼三楼)审核,拟加分情况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原标题:2024年宝鸡市渭滨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