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社区专职社工的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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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00:00

并组通字〔2020〕1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关于深化“ 三基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十八条措施》要求,现就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所指社区工作者是指经依法选任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社工。

二、岗位等级

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分为三个岗位等级。社区书记、主任为一级岗位;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为二级岗位;社区“ 两委” 委员、专职社工为三级岗位。

三、薪酬构成

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由岗位报酬、薪级报酬、绩效报酬、网格补贴、冬季采暖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七部分构成。

岗位报酬:一级岗位每人每月2250元,二级岗位每人每月2100元,三级岗位每人每月1950元,交叉任职的按最高一个岗位计。

薪级报酬:按照《社区工作者薪级报酬标准》执行。在岗社区工作者薪级从2020年开始计算,新选任或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薪级从选任或招聘当年开始计算,均为1级报酬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次年薪级晋升1级;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次年不晋升。

绩效报酬:一级岗位每人每月1200元,二级岗位每人每月1100元,三级岗位每人每月1000元。绩效报酬由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两部分组成,基础绩效为70%按月发放;奖励绩效为30% ,结合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等次确定,优秀的按30%、合格的按20%、基本合格的按10% ,年终一次性发放。获优秀等次的按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计,各县(市、区) 可统筹把握。

网格补贴:担任社区网格员的社区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冬季采暖补贴:每人每年3360元。

住房公积金: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为缴费基数,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负担6%。

社会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各险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为每名社区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四、经费来源

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经费,城六区、综改示范区按市县两级财政4:6比例负担;古交市、清徐县按市县两级财政5:5比例负担;阳曲县、娄烦县按市县两级财政7:3比例负担。

五、管理考核

规范人员“ 进口” ,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选举产生,社区专职社工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公开考录,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街道(乡镇)和民政部门双重管理。畅通人员“出口” ,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薪酬、奖惩以及调整、变更、续聘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六、社区退养人员生活补贴

各县( 市、区) 根据本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社区退养人员生活补贴,人均标准每月提高不低于300元。

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标准

2.社区工作者薪级报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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