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地图象征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容不得半天儿马虎,否则会造成恶劣影响。近期,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使用不完整地图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案。
经查,萧山区某教育科技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含有中国地图的KT板进行广告宣传,但KT板上展示的中国地图未将国界线完整、准确地表示,地图缺失海南岛、台湾岛、海洋领水九段线等信息,执法人员依法当场要求其撤回上述广告。
该局执法二中队队员加班加点,厘清当事人违法事实,并严肃指出其影响对象多为未成年儿童,更应该意识到,地图有分量、地图有规范、地图有立场、地图有边界、地图有原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损害了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因当事人已第一时间下架该KT板,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此事声明,故不再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地图具有严肃的政治性、科学性和法定性,正确展示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企业,更要意识到地图的制作、使用和传播应该依法依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