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陇县麟游县、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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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2 14:13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宝鸡市陇县麟游县、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自主申报,宝鸡市、安康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复核并提出申请,陕西省教育厅拟对宝鸡市陇县麟游县、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组织省级督导评估。现根据工作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监督电话:029-88668860

      电子邮箱:sxdds@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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