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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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07:4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市“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昆明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昆明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昆明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前 言

中药材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物质基础。千百年来中药材采挖于深山野外,药力足,药效好,佑护了中华民族的健康发展。近几十年来,药材需求急剧增加,野生药材几乎被采挖殆尽,大部分药材只能通过人工栽培获得。然而,中药材的人工栽培盲目追求产量导致药材的质量问题凸显。遵照药材品种生长发育的自身规律,破解中药材质量难题,让药材“回归山野”,建立“药效第一”的林下高效、生态、现代化种植模式是未来中药材生产的新方向。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既能解决中药材品质下滑的重大难题,符合我国从产量向质量转型的发展方向,也能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并缓解中药材与粮食作物争地的矛盾。

昆明市林地面积大,林下药用植物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巨大潜力。2020年,昆明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2万亩,主要有天麻、三七、滇重楼、滇黄精、当归、白及、丹参等。尤其是2018年以来,昆明市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朱有勇院士团队开展林下中药材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逐步建立了“政府+科技团队+龙头企业+基层组织+合作社+农户”多方联动的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模式,探索了一条可持续的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新路径,为昆明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的重要部署,编制《昆明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27 号)和《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

《规划》范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东川区、安宁市、富民县、嵩明县、宜良县、禄劝县、石林县和寻甸县七区一市六县。

《规划》期限: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 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

二、 昆明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

第二章 形势分析

一、 发展趋势

(一)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二)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国家重大需求

(三)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云南发展需求

(四)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昆明发展需求

二、 发展优势

(一)区位优势

(二)资源优势

(三)产业优势

(四)加工优势

(五)市场优势

(六)科技优势

(七)集聚优势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体系不配套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

(三)产学研融合不够

(四)品牌建设不完善

(五)监管体系不健全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 发展思路

二、 发展原则

(一)保护优先,科学发展

(二)高端定位,绿色发展

(三)严格管控,科学布局

(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五)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三、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第四章 总体布局

一、 品种布局

二、 基地布局

三、 加工布局

四、 市场布局

第五章 主要任务

一、 林下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工程

二、 林下药用植物良种繁育工程

三、 林下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四、 林下中药材产品加工建设工程

五、 林下中药材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六、 林下中药材品牌建设工程

七、 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建设工程

八、 林地监管和生态监测建设工程

九、 林下中药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组建产业协会

二、 政策保障

(一)制定政策措施,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二)落实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政府监管,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四)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三、 资金保障

(一)政府资金引导

(二)投融资平台建设

四、 市场保障

(一)建立产业发展预警平台

(二)完善产业发展共享机制

(三)建立药材质量保障体系

(四)完善市场交易保障体系

(五)强化品牌打造宣传体系

五、 技术保障

六、 人才保障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 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

中药材是云南的优势特色产业。立足“植物王国”资源优势、“低纬高原”气候优势、底蕴深厚的“民族医药”文化优势,云南已形成以中药、天然药物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加工、医疗保健、商贸流通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体系,三七、天麻、灯盏花、滇重楼等滇产药材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据统计,202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900万亩,中药材产业综合产值达1195亿元,种植面积、产量和农业产值连续四年稳居全国第一。

然而,中药材生产因照搬农业高产栽培模式,农残及重金属超标、高产低质、连作障碍、土地匮乏、供需失衡等问题凸显。遵照药材品种生长发育的自身规律,利用云南生态环境多样性和森林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是实现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以三七、天麻、石斛等为代表的林下中药材有机种植研究推广取得突破。截止2020年,云南省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265万亩,产量31.7万吨,产值117亿元,林下中药材规模、产值和质量均显著提升,逐步得到民众和市场的认可。

立足云南生物多样性的资源禀赋,契合中药材品种多样性与生境多样性特点,高擎中药材“回归山野、药效第一”的产业特色,构建林下中药材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的林下中药材产业是保持云南省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昆明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依托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充分利用交通物流便利、科研力量富集、加工企业集聚、药物资源丰富、资本实力雄厚、市场支撑有力的优势,稳步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中药材种植基地、种植水平、产业体系、科技水平、市场体系等方面均有长足进步,开创了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新局面。2020年,全市完成中药材种植28.25万亩,较2015年增长105.8%;中药材种植业产值23.32亿元,较2015年增长104.0%;重点加工业产值217.72亿元,较2015年增长78%;中药材产业产值241.04亿元,较2015年增长41.5%。“十三五”期间中药材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十四五”中药材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昆明市具有发展林下中药材的巨大潜力和坚实基础。据2020年数据统计,昆明市林地总面积1998.8万亩,可为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目前,昆明市林下(包括天然林和经济果林)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2万亩,主要品种有天麻、三七、滇重楼、滇黄精、当归、白及、丹参等。2018年以来,依托云南农业大学朱有勇院士团队,昆明市在盘龙区、寻甸县和禄劝县开展了林下中药材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构建了集政府、企业、农户、区块链、物联网、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科技扶贫协同模式,实现了林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昆明市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 形势分析

遵照药材品种生长发育的自身规律,让药材回归山野林中,实现“药效第一”的现代、高效、生态产业发展模式是中药材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立足云南物种和生境多样性特征,利用山区林地资源优势,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把青山变成金山,不仅是云南山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特色。尤其以林下三七为代表的林下中药材有机种植研究推广取得突破,探索出一条由传统种植向林下种植换道加速的绿色发展道路。

一、发展趋势

(一)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国家高度重视道地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明确指出中医药作为中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林下中药材产业的发展符合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同时,中药材产业作为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十大重点产业之一,将在政策层面获得有力支持。中药材种植回归山林,是国家土地利用政策“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力响应,具有较强的政策支持。

(二)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国家重大需求

优质药材是我国中医药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19年)把中药质量提升作为产业健康发展关键措施。通过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等方式,让中药材回归山野林中,建立“药效第一”的规模化、标准化林下种植模式,从而保障优质中药材原料生产,服务国家中医药健康发展重大需求。

发展林下中药材缓解国家土地资源短缺矛盾。我国需利用仅占世界7%的土地资源供养占全世界22%的人口,土地资源短缺长期制约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近年来,随着中药材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与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争地的矛盾日益突出。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建立不占农用地,不与其它农作物争地的药材生产模式,能有效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

(三)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云南发展需求

云南具有发展中药材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中药材品种多样性契合了云南生境多样性特征,云南省是我国中药材种类最多的道地产区,已成为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二是云南省有3.75亿亩林地资源,满足了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布局的客观要求,可缓解云南省农地资源匮乏的矛盾;三是林下中药材价值高、货架期长,可避免云南边疆农业产业发展的交通运输短板;四是中药材种植经济效益高、农民收入多,云南传统农作物的平均亩产值2000余元,而中药材亩产值超过4000余元;五是中药材产业链长、科技附加值高,为形成生物药业产业提供重要基础;六是云南中药材市场基础扎实,种植面积和产业产值均排在全国第一位。

林下中药材将成为山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云南是典型的山区省份,山区贫困人口多,不仅脱贫任务重,且脱贫不返贫和乡村振兴的任务更重。利用山区林地资源优势,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把青山变成金山,不仅是云南山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特色。

(四)发展林下中药材符合昆明发展需求

昆明具有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禄劝、寻甸、东川等北部片区和石林等区域中药材产业基础好,涌现了三七、云当归、云党参、天麻、附子、黄草乌、滇重楼、滇黄精等昆明地区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材骨干品种。昆明市现已建成的高新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将形成“云药”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中心区、产业配套示范区、辅助带动核心区,成为国家重点生物、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重要基地。

昆明市森林资源丰富,境内野生药用植物分布广泛,种类繁多,为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条件。云南省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为昆明市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围绕云南省林下优质中药材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昆明市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和独特的区位优势,全力打造以优质林下中药材为主的高质量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是最具优势和潜力的方向。

二、发展优势

(一)区位优势

昆明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作为云南省省会城市,昆明地处滇中经济圈核心区,区域农业发展资本要素聚集,交通便捷,是区域重要的物流集散中心;昆明国际地缘优势突出,与东南亚、南亚国家毗邻,尤其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昆明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为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林下中药材科技、生产、加工、贸易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资源优势

昆明市拥有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昆明市地处云南省滇中地区,气候类型多样,立体气候明显,适宜于各种动植物生长,药用植物资源蕴藏丰富。例如,禄劝县有野生药用植物资源1300多种,全国重点要求普查的种有200多种,是全国十大药用植物资源县。同时,昆明市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据2020年数据统计,昆明市林地总面积为1998.8万亩,其中公益林地面积1221.4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1.11%;商品林地面积777.4万亩,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38.89%。综合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野生动植物等因素,按可利用林地面积的50%进行估算,昆明市可供林下经济发展林地面积440.1万亩。丰富的药用植物和林地资源为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产业优势

昆明市已经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3.2万亩,构建了集政府、企业、农户、区块链、物联网为一体的产业协同模式。全市从事中药材的企业228家,专业合作社109家,中药材产业从业人员10.04万人,企业从业人员1.5万人,专业合作组织27个。中药材重点加工企业产值222亿元。加工企业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的企业1户,50亿元以上的企业1户,1-10亿元以上的企业20户。涌现出云南白药、昆药集团、鸿翔药业等一批具有一定创新发展能力的生产、流通、种植、加工龙头企业。

(四)加工优势

全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在昆明集聚发展。昆明集聚了全省60%以上的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70%以上的提取物加工企业,成为全省中成药加工中心,加工产值占全省48.1%。目前已经形成了云南白药、昆药集团、鸿翔药业等一批年产值过亿、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带动大的中药材龙头企业13家,为昆明市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五)市场优势

昆明市中药材市场体系逐渐完善,集聚了全省75%以上的中药材流通企业。其中,昆明市菊花园中药材市场是全国17个经批准成立的中药材市场之一,有商户1000多家,经营中药材品种4000多种。昆明交通物流便利,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种国内外知名展会,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等现代中药材销售模式逐渐完善,为昆明市中药材商贸流通创造了优越条件。

(六)科技优势

昆明市集聚了全省80%以上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中央、省、市属科研机构68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95个。拥有各类人才43万余人,占全省人才总量的40%。昆明市与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农科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云南白药集团等国内著名的研究机构及其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的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机制。区域内研发平台在中药材种质创新、生态种植和产品开发等领域与昆明地区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昆明地区具有支撑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独一无二的科技资源优势。

(七)集聚优势

昆明市中药材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化资本推动+企业化运作”的模式,重点布局产业链各要素,关联企业相互协作,多环节相互融汇,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形成区域内相对完善的产业链,产业集群日益凸显。一批知名企业落户高新区,逐渐形成了产销一体的企业集聚区,集仓储物流配送、饮片生产、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中药材产业集群。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体系不配套

对林下经济的发展,无论从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需要完善现行政策,为发展林下经济创造条件。林下经济发展涉及多个部门,但缺少联动机制,得不到必要的项目和资金扶持,加之运行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都还不完善,致使我省一些地方林下资源仍处在低层次的初级开发阶段。基层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产业的链条还很脆弱。大多数林区基础设施条件滞后,普遍存在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问题,制约了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

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号)、《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等都予以了明确,但各地在工作中,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对林下经济的概念理解不清,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挖掘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思路不够开阔;部分地区认为林下经济收益小,投资回报周期长,不愿开展;一些地方有关部门为林下经济种植的产品归哪个部门管理而争论不休,阻碍了林下经济的发展;较多的地方怕担风险,持观望态度,依赖政府投资思想严重,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三)产学研融合不够

昆明市林下经济产学研融合度不够。县(乡)基层林业技术人员不足,且技术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林农的需求;经营者缺乏与相关技术和科研部门对接的平台,其产品缺少必要的科技支撑;科技支持政策不完善,科技人员积极性不高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林下中药材有机种植需要精细化管理,技术要求高,产业人才欠缺。山区科技力量薄弱,基础研究滞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种植管理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仍十分繁重。

(四)品牌建设不完善

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强。一些大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品牌创建中没有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品牌建设意识不强,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积极性不高。“云南林下中药材”标准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不完备、知名品牌数量不多、品牌宣传力度不强、社会影响力不足,导致昆明市优质中药材的价值难以充分体现。推进开展龙头企业引领、种植大户培养、产业联盟创建、知名品牌打造的产业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五)监管体系不健全

林地监管环节繁多、任务艰巨、管控难度大。林下中药材种植需要对林地进行规范定向抚育,并在林下进行垦作墒整地,操作管理不当会造成一定的生态扰动。此外,林下中药材产地环境质量检测、生产过程监管(投入品管控、种植过程管控)、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管理工作各环节管控工作繁重。因此,为保障森林、林地、生态环境及中药材质量安全,需要制定一整套林地监管体系加以规范,给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三章 总体思路

一、 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全省中药材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决策部署,立足昆明市中药材产业实际,依托丰富的中药材和林地资源,充分发挥区位、人才、科技、市场、资本和产业集群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培育林下中药材产业,加强林下原料基地建设,提升加工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竞争力,增强科技支撑力,加快林下中药材健康快速发展,把昆明市建成立足云南,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贸易中心。

二、发展原则

(一)保护优先,科学发展

药用植物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按照生态立市的发展目标,加大生物药业资源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药业资源,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严守生态红线,正确处理林草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之间的关系。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条件,科学规划,统筹发展,与其它林业产业发展、饮用水源林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充分利用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生物药材资源,合理布局,走生态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二)优质生产,绿色发展

立足林下环境和生态资源优势,以高品质、生态化、绿色化、有机化发展思路,科学谋划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发展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强有机产品认证,走高品质发展道路,突显昆明作为全省中药材产业精品区的高端定位。

(三)严格管控,科学布局

从实际出发,依据可用林地和发展条件,科学布局,控制规模,防止无序发展、破坏林地等行为。建立“林地管控、专家授权、企业承诺”的林下中药材有机种植审批管理和合作机制,切实把林下中药材发展的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避免对林地造成过度开发利用。

(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依托在昆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组织联合攻关,围绕生态评估、资源保护、品种选育、生态种植、产品开发等环节,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通过政产学研用结合,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旅游、康养基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发展新型业态,促进“三产”融合。

(五)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府引导,规范市场行为,通过政策扶持和完善监管服务,为林下中药材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服务平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在连接市场端和广大农户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扶农助农。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云南省发展优质林下中药材的总体目标,依托昆明市资源禀赋,利用中药材品种多样性与林下生境多样性特点,高擎中药材“回归山野、药效第一”的产业特色,通过林下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基地建设、产品加工、主体培育、品牌打造、科技支撑、服务平台等重点工程建设,建成云南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示范区、科技创新平台、加工和贸易中心。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综合产值达到30亿元,其中农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加工业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1、建立林下药用植物资源圃3~5个,引进或选育林下药用植物新品种5~8个,建立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良种繁育基地5个,构建林下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提高良种覆盖率。

2、建设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5万亩。其中,林下三七、天麻、西洋参、滇重楼、滇黄精等药食同源、经济价值高的品种4万亩,其它品种1万亩;按照有机标准的示范基地5~10个,集中开展关键种植技术示范、培训及推广等;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2~3个。

3、建设林下中药材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体系。建设清洁、规范、安全、高效产地加工工厂3~5个;建成(引进)2~3家以林下中药材饮片加工为主的精深加工企业。

4、培育林下中药材龙头企业3~5家,在重点发展县(市)区培育种植企业(大户)20家(户)以上。

5、打造林下中药材品牌。加强林下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追溯体系,推进3个以上主要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注册林下中药材商标3~5个。

6、构建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建立院士专家站等创新平台1~2个,组建林下中药材专家服务团队2~3个。

7、构建林地监管和生态监测体系。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经营活动监管,建立5个以上生态监测点。

8、构建林下中药材服务平台。搭建林下中药材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信息数据收集和发布;构建依托中药材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等平台的林下中药材交易平台;搭建林下中药材电商平台。

第四章 总体布局

以林下三七、天麻、西洋参、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为主要种植品种;以北部片区为林下中药材重点种植区;以主城区、呈贡新区、昆明高新区和经开区作为产品加工和市场交易核心区(附图1),推进昆明林下中药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延伸中药材服务健康养生产业链,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林下中药材科技、生产、加工、贸易中心,为昆明打造“中国健康之城”奠定产业基础。

一、 品种布局

以林下中药材、优质健康产品、加工产品三大类产品为重点发展对象。优先发展适宜林下种植、具有“云药”代表性、产业基础好、药食同源、经济价值高的三七、天麻、西洋参、滇黄精等品种,部分区域适当布局滇重楼、白及、天冬、丹参、珠子参、半夏等品种(附表1;附图2)。打造以林下中药材为原料的药食两用、新食品原料的健康产品。

1、品种选择原则

1)适宜林下发展。所选中药材品种适宜在林下发展,适合中药材回归山林,还其本源,培育道地药材的科学性为前提。

2)具有“云药”代表性。所选品种为传统云南道地药材,并具有名、特、贵、优等特点,或已广泛引种成功的名贵中药材。

3)具有产业基础。所选品种在云南已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市场前景良好。

4)具有比较优势。优先选择药食两用的品种,与传统种植相比较,林下种植在培育绿色、有机中药材产品,提升药效品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能产生较好的比较效益。

2、品种选择

适宜种植品种: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天冬、丹参、珠子参、半夏等。

二、基地布局

1、林地选择

据昆明市2020年数据统计显示,昆明市林地面积1998.8万亩。依据昆明市禁止发展经营活动的林地范围,林下经济发展禁止限制利用林地面积1118.7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55.97%,剩余林地面积880.1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44.03%;可供发展林下经济林地面积440.1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22.02%。根据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优先选择发展商品林(299.0万亩)中的针叶林(华山松和云南松),面积约88.2万亩(附图3)。按照中药材的生物学特性,坚持适地适品种的原则合理布局林下发展的中药材品种,以市场为导向,适度规模,有序发展。林地选择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林改发〔2021〕59号)、《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等相关法规,合法化选择林地,规范化进行林药复合经营。

2、区域布局

根据昆明市商品林分布特征(附图3;表1)和药用植物资源生境特征进行林下中药材布局(附图2;表1)。

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包括禄劝、寻甸、东川、嵩明4个县区,适宜发展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丹参等林下中药材。

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一般区域,包括石林、宜良、晋宁、安宁、西山、富民6个市县区,适宜发展三七、滇重楼、滇黄精等林下中药材。

三、加工布局

在林下中药材基地重点县布局产地初加工生产线,开展林下中药材净制、切制、干燥、分级、包装、保鲜、仓储等产地初加工生产线建设或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建设清洁、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药材产地加工工厂,保障林下中药材初加工产品质量,严格控制林下有机中药材原料和初加工产品流向。

以昆明主城区、呈贡新区、高新区和经开区为核心,依托昆明大型中心城市的资源集聚优势、省生物医药和健康服务业核心区的产业基础优势,以林下中药材为原料的中药饮片、健康产品、中医药衍生产品的生产加工、商贸物流、科技创新为重点,建设林下中药材原料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技术创新、企业孵化中心。

表1 昆明市林下中药材发展布局

县(市)区

 

林地面积

(万亩)

 

商品林面积

(万亩)

 

其中针叶林面积(万亩)

 

推荐品种

 

合计

 

华山松

 

云南松

 

重点发展县(区)

 

禄劝县

 

496. 9

 

61. 9

 

25. 6

 

5. 5

 

20. 1

 

主要品种:天麻、西洋参、滇黄精

一般品种:三七、滇重楼、白及、丹参等

 

东川区

 

199. 6

 

14. 9

 

4. 7

 

3. 1

 

1. 6

 

主要品种:天麻、滇黄精、滇重楼

一般品种:白及等

 

寻甸县

 

312. 5

 

36. 9

 

23. 3

 

16. 1

 

7. 1

 

主要品种:三七、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嵩明县

 

62. 0

 

10. 3

 

3. 1

 

1. 8

 

1. 2

 

主要品种:三七、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一般发展县(市、区)

 

晋宁区

 

114. 5

 

32. 4

 

5. 5

 

2. 0

 

3. 5

 

主要品种: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安宁市

 

137. 9

 

19. 7

 

1. 0

 

0. 01

 

1. 0

 

主要品种: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西山区

 

78. 4

 

9. 6

 

3. 5

 

1. 4

 

2. 0

 

主要品种: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富民县

 

102. 9

 

16. 3

 

1. 0

 

0. 15

 

0. 8

 

主要品种: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宜良县

 

170. 6

 

47. 7

 

11. 9

 

2. 2

 

9. 8

 

主要品种:三七、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白及等

 

石林县

 

125. 3

 

16. 8

 

5. 7

 

0. 5

 

5. 2

 

主要品种:三七、滇黄精

一般品种:滇重楼

 

五华区

 

36. 7

 

8. 9

 

0. 4

 

0. 1

 

0. 3

 
 

盘龙区

 

91. 1

 

10. 3

 

1. 9

 

1. 3

 

0. 6

 
 

官渡区

 

39. 1

 

7. 3

 

0. 2

 

0. 2

 

0. 02

 
 

呈贡区

 

31. 2

 

5. 8

 

0. 4

 

0. 3

 

0. 1

 
 

合计

 

1998. 8

 

299. 0

 

88. 2

 

34. 7

 

53. 5

 
 

四、市场布局

依托昆明市境内的中药材交易中心、中药材市场等平台,建立有形市场网络;引导林下中药材经营企业利用现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国内重要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按照政府部门引导,企业自主实施的总体构想,依托现有的中药材专业市场,推动市场配套的物流服务和现代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

第五章 主要任务

一、林下药用植物资源保护工程

结合全国药用植物资源普查,探明昆明市境内林下药用植物资源状况。围绕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评价与利用。到2025年,建立林下药用植物资源圃3~5个。

专栏5-1:林下药用植物资源保护重点工程

探明昆明市境内林下中药材重点发展区域内中药资源状况,建立药用植物资源圃3~5个,有序推进新型资源保存方法体系和平台的建立,建立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评价技术体系。

 

二、林下药用植物良种繁育工程

开展林下中药材资源库构建,重点支持综合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精准选育优质、高效、抗逆、抗病虫的林下药用植物新品种,开展林下中药材良种认定工作;建立林下药用植物良种繁育基地,开展品种适应性种植、扩繁和推广应用,加快林下药用植物良种繁育速度,制定(修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加速良种化进程。到2025年,选育或引进林下药用植物新品种5~8个,建立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良种繁育基地5个,提高良种覆盖率。

专栏5-2:林下药用植物良种繁育工程

选育或引进林下药用植物新品种5~8个,建立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良种繁育基地5个。

 

三、林下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以林下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白及等中药材为重点,以县为单元统一规划基地建设,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林地,优先选择人工商品林地、退耕还林地,鼓励在经济林下开展林药复合经营。力求基地建设“规范化、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绿色化、有机化”,管理“数字化”。到2025年,建成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5万亩,把林下三七、天麻等产业打造成农业产值过亿元的大品种,培育滇重楼、白及等过5000万元的林下中药材品种4~5个;按照有机标准建设示范基地5~10个,集中开展规范种植技术示范、培训及推广等;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2~3个,实现林下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专栏5-3:林下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到2025年,建设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5万亩。其中,林下三七、天麻、滇黄精、滇重楼等药食同源、经济价值高的品种4万亩,其它品种1万亩;按照有机标准建设5~10个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集中开展规范种植技术示范、培训及推广等;建设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2~3个;林下中药材农业产值达5亿元以上。

 

四、林下中药材产品加工建设工程

在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周边合理布局初加工生产线,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推动初加工一体化建设,促进中药材净制、切制、干燥、分级、包装、保鲜、仓储等产地加工能力提升,推进药用植物资源的综合利用,保障中药材初加工产品质量。开展林下中药材精深加工,提升核心加工技术,以高品质原料和高标准加工,吸引药企、药商建立与产地的直接联系,降低成本,提高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大林下中药材副产品利用的研发力度,提高药材利用率和原料加工率,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到2025年,建设清洁、规范、安全、高效产地加工工厂3~5个,建成(引进)2~3家以林下中药材饮片加工为主的精深加工企业,实现加工产值25亿元。

专栏5-4:林下中药材产品加工建设工程

1、产地加工。建设清洁、规范、安全、高效产地加工工厂3~5个。

2、精深加工。依托知名药企业,建成(引进)2~3家以林下中药材饮片加工为主的深加工企业。

 

五、林下中药材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以林下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有机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为重点,培育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原料生产、加工、流通上下游企业整合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主推“政府+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基地建设模式;鼓励林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有实力的种植企业(大户)通过林权流转、租赁、合作经营等形式,将分散的林地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建立风险共担、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分享产业链各环节的收益,促进产业增效、林农增收。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建设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康养基地,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到2025年,培育林下中药材加工经营龙头企业3~5家,林下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20户以上。

专栏5-5:林下中药材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1、培育龙头企业。培育林下中药材龙头企业3~5家。

2、培育种植大户。在重点发展县(市)区培育种植企业(大户)20家(户)以上。

 

六、 林下中药材品牌建设工程

引导经营主体增强品牌建设意识,打造林下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实施大企业集团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大企业集团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品牌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开展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加强“云南林下中药材”品牌宣传,评选云南省和昆明市的“十大名药材”,参加高规格、全方位的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林下中药材品牌形象和影响力,扩大知名品牌数量。到2025年,建成林下中药材标准体系,建立追溯体系,推进3个以上主要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注册林下中药材商标3~5个。

专栏5-6:林下中药材品牌打造建设工程

1、品种商标注册。2025年前,有序推进3~5个主要林下中药材品种商标注册。

2、有机认证。2025年前,有序推进3个以上主要林下中药材有机认证。

 

七、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建设工程

依托国家驻昆科研机构、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的科研力量,组建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开展林下中药材品种选育、种植技术、产地加工、产品研发、质量检验、标准制(修)订、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研究和服务,增强林下中药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到2025年,建立院士专家站等创新平台1~2个,与在昆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组建林下中药材专家服务团队2~3个,建成昆明市林下中药材科技创新平台。

专栏5-7: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工程

健全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格局。建立院士专家站等创新平台1~2个,与在昆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组建林下中药材专家服务团队2~3个。

 

八、林地监管和生态监测建设工程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发展林下中药材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林地使用管理规范,林下准入认证、监督、惩罚等机制,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生产。制定林下中药材种植生态监测技术规程,建立第三方生态监测机制,开展年度生态监测评估,包括对不同林下种植模式及自然林分的林分生长、群落组成、生物多样性、土壤理化性质、土壤微环境、水土流失状况等指标的监测,从森林资源、物种保育、水源涵养、土壤保育和森林经营方面综合评价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对森林质量的影响,构建并完善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到2025年,共设置生态监测点5个。

专栏5-8:林地监管和生态监测建设工程

1、林地监管。依据《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对林下中药材种植用地的合规性、范围及强度进行监测和管理,保障林地利用安全。

2、生态监测。建立5个生态监测点,监测林下中药材种植对林地生态功能、森林质量、林地固碳量、温室气体排放、土壤质量等的影响。

 

九、林下中药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昆明市现有中药材交易市场,强化市场信息和产销对接服务。搭建市级林下中药材行业统计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开展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信息数据收集和发布,并与全省乃至全国的中药材生产信息网络联动,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林下中药材生产信息及趋势预测,促进产销有效衔接,建立预警机制,引导林下中药材合理布局,避免盲目发展。推动林下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与各大销售平台对接,建设现代市场营销体系。大力发展冷链物流、连锁经营、直采直供、农村电商、网络营销等现代物流和新型营销方式,组织引导林下中药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大型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对接,建立长期产销协作机制,为本地电商发展提供全流程的运营支撑服务。

专栏5-9:林下中药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1、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市级林下中药材行业统计信息数据网络平台,对接全国数据信息,开展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信息数据收集和发布。

2、市场交易平台。构建依托中药材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等平台的林下中药材交易平台。

3、电商平台。搭建面向全国的林下中药材电商平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林下中药材产业链条长,涉及的部门和行业多,政策性强,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建立各部门联动的产业发展机制,加强对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引导,理顺管理体制,搞好部门协作与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成立由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农业农村、财政、工信、食药、卫健、水利、科技、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工作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抓好各方面的工作落实。

(二)组建产业协会

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林下中药材相关产业行业协会(联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行业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产品流通体系,增加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在林下中药材基地管理、标准制定、加工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品牌打造、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研究、市场引导等方面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政策保障

(一)制定政策措施,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建立财政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将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基地建设、产品研发、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扶持、创新能力建设、市场营销等方面。改进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形成加快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财政资金重点按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使用,强化绩效评价。创新奖惩奖励机制,建立推进产业发展的责任制,对主要指标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在林地、园地、退耕地营造木本粮油经济林地,允许修建必要的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的生产道路、水电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仓库;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相关用地均可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将农用地、林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三)加强政府监管,确保产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和省林草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七条措施》(2020年)、《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2020年)等政策文件,有的放矢,研究制定发展林下中药材相关配套政策,以县为单位制定林下中药材发展负面清单,鼓励优先在商品林地中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强对林地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控制林地利用规模,推行“技术授权+企业承诺+政府认定”等种植模式,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生产。统筹设计生态监测评估方案,对林下种植中药材的林地资源开展林木生长、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碳排放等生态服务功能的监测。

政府职能部门严格监督检查经营实体是否按种植技术规范指导生产,严格规范林下中药材产品认证程序和产品准入门槛,对毁林种植、不依规种植、乱施乱用化肥农药等行为进行取缔并给予曝光,杜绝不在林下且非有机方式种植产品使用林下有机中药材产品商标;加强种植用地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污染土壤、水质,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在产业规划区之外的林下进行中药材种植等行为;打击不履行协议和合同约定的违规违法、扰乱市场行为。

(四)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一是健全产业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规划。确需对产业发展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由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修订理由和建议,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后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划报原审批主体批准。二是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挂钩。

三、资金保障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产业发展。

(一)政府资金引导

各级政府每年从预算中统筹资金支持产业基地建设、加工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和市场流通的补助。加大对基础性研究、技术推广的扶持,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申报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发改、农业、林业、乡村振兴、科技等部门的产业发展、产业振兴项目要向中药材产业倾斜。通过项目扶持和引导,加快产业发展。

(二)投融资平台建设

通过盘活资产,创新机制,推进昆明市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的建设。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形成的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加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金融担保业务的服务力度;通过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贴息,降低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的投入成本;通过屋权、林权、土地权评估,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联合担保,加大贷款投入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进一步完善补助、贴息、补贴以及保险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增加对林下有机中药材产业的信贷投放。用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扩大林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规模,符合贴息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贴息补助。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林下有机中药材产业建设。运用农业保险保险费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扩大林下有机中药材产业的农业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展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范围;推进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工作,增强林农及涉林企业贷款投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以参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昆明市中药材产业发展。

四、市场保障

(一)建立产业发展预警平台

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林下中药材信息网络平台,并与全国中药材信息网联动,及时反映中药材生产和市场动态,建立预警机制,避免盲目发展。积极促进林下中药材生产与加工、基地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及交易服务和产业连通,保障云南优质林下中药材的有效供应,实现药材资源价值最大化,推动中药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完善产业发展共享机制

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引领带动作用,发展“公司+科研院所+基地+合作社(协会)”、“公司+科研院所+农场(农户)”、“大企业+政府+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协会)”等模式,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稳定发展。提升中药材产业在农业公共服务中的地位,强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与广大药农的紧密合作关系,支持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药农经纪人、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主体。

(三)建立药材质量保障体系

加强林下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涵盖良种繁育、种植、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全过程操作规范,构建优质中药材全产业链生产规范及质量标准体系。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生产优质林下中药材;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优质林下中药材原料。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提升检测能力,完善监督制度,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公开发布抽检结果。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有机认证,对已制定林下有机认证标准的林下中药材品种,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从土壤分析检测到产出产品全过程的检验和有机认证,并将认证产品纳入市场准入条件。

建立林下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机制,采集产品种植、生产、流通和消费等主要环节信息,通过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形成完整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的信息溯源链条,实现产品的全周期信息可追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查自律及消费者查询监督相结合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市场交易保障体系

引导中药材经营企业利用现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交易;支持有条件的本地企业与国内重要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构建以昆明市内中药材市场为中心、中药材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有形市场网络;打造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中药材市场,促进林下中药材销售。按照政府部门引导,企业自主实施的总体构想,依托现有的中药材专业市场,推动市场配套的物流服务功能和现代化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

(五)强化品牌打造宣传体系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培育经营主体和云南林下中药材品牌,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和服务。培育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建设林下经济综合市场,实现林下产品初加工、包装、储藏、物流、结算等一体化,促进市场建设与旅游观光的深度融合。加大“互联网+”营销力度。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利用博览会、专题品鉴会等大力推荐森林生态产品,积极引进国内外实力企业合作,在经济发达地区开设云南森林产品直销店。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云南十大名品”评选活动,着力培育一批云南林下药材等市场号召力强的知名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五、技术保障

依托国家驻昆科研机构、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的科研力量,健全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体系,形成产学研合作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格局。推进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建设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圃、濒危野生林下中药材保护小区和濒危稀缺林下中药材种质基地,争取建立国家级林下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加快林下中药材良种定向选育研究,开展中药材良种选育、优良品种扩繁推广、品种适应性种植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林下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和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建立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体系;建设支撑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对林下中药材种苗繁育、种植技术、储藏运输、生物防治、有机肥料、精深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种植连作障碍、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展开重点攻关;在重点发展区县建设林下中药材科技示范园,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科技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六、人才保障

发挥省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和人才培养优势,采取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并重的措施,加强当地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创新中心,进一步提高林下中药材产业技术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依托国家驻昆科研机构、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等建立的示范基地,针对林下有机中药材的种植技术、管理技术及采收、初加工利用等方面的技术难题进行定期培训和服务,规范林下有机中药材生产的各个重要环节,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举办培训班,积极推广林下有机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方面的实用技术,培训一批林下有机中药材产业种植科技能手、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等,带动和提高林下有机中药材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附表1:昆明市可发展的林下中药材及种植区域条件

品种

 

林地类型

 

环境选择

 

海拔

 

土壤

 

光照

 

温度

 

积温

 

三七

 

林地坡度小于25度、林龄中龄以上的云南松、思茅松和华山松人工商品林

 

1500米~2300米

 

壤土和沙壤土;pH值在5.5~6.5;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10%~30%

 

18℃~25℃

 

4000℃~5900℃

 

天麻

 

优先选用人工商品林中林分较密、急需开展间伐抚育的幼龄林、中龄林或可适当择伐的近成过熟常绿阔叶林地

 

1400米~2300米

 

沙壤土和赤红壤;pH值在5.5~6.0;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40%左右

 

15℃~28℃

 

3500℃~5000℃

 

滇重楼

 

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人工商品林地,优先选用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采伐迹地和急需开展抚育间伐的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中幼林或可以适当择伐的近成过熟林地

 

1600米~3100米

 

沙壤土最佳;pH值在6.0~7.0;土壤有机质>4%

 

透光度30%~40%

 

15℃~25℃

 

3500℃~5000℃

 

滇黄精

 

人工商品林,优先选用核桃等乔木经济林地或退耕还林商品林地

 

1000米~2300米

 

沙壤土和赤红壤;pH值5.5~7.2;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10%~30%

 

15℃~28℃

 

3500℃~5900℃

 

白及

 

优先选用商品乔木林地

 

1000米~2200米

 

沙壤土;pH值6.0~7.0;土壤有机质>3%

 

透光度30%~50%

 

18℃~28℃

 

5000℃~6000℃

 

天冬

 

稀疏的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

 

1200米~2300米

 

沙壤土;pH值6.0~7.0;土壤有机质>3%

 

透光度30%~50%

 

15℃~25℃

 

3500℃~5000℃

 

丹参

 

核桃等乔木经济林地

 

1800米~2900米

 

沙壤土和赤红壤;pH值5.5~6.5;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40%~60%

 

/

 

/

 

珠子参

 

人工商品林,优先选用核桃等乔木经济林地、针叶林地或退耕还林商品林地

 

2200米~3000米

 

壤土和沙壤土;pH值5.5~6.5;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10%~30%

 

/

 

/

 

半夏

 

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

 

1000米~2300米

 

壤土和沙壤土;pH值5.5~6.5;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40%~50%

 

/

 

/

 

何首乌

 

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

 

1200米~2300米

 

沙壤土和红土;pH值5.5~7.0;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30%~40%

 

/

 

/

 

滇黄芩

 

针叶林

 

1500米~2400米

 

沙壤土和红土;pH值5.5~7.0;土壤有机质>2%

 

透光度50%~70%

 

/

 

/

 

百部

 

稀疏的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

 

2000米

以下

 

沙壤土最佳;pH值5.5~6.5;土壤有机质>3%

 

透光度20%~40%

 

/

 

/

 

附表2:昆明市“十四五”期间林下中药材产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布局

 

项目起止年限

 

总投资(万元)

 

备注

 

合计

 

争取财政扶持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

 

1

 

林下天麻产业示范基地

 

林下种植天麻,种植1万亩,带动1万亩。天麻产品研发及应用、林下天麻产业技术体系构建,天麻加工厂建设和冷链物流建设。

 

2021-2025

 

9000

 

1350

 

7650

 

禄劝

 

2

 

林下三七产业项目

 

林下有机三七的种植,主要实施地点在禄劝县屏山镇。四年累计种植不低于400亩。

 

2021-2024

 

720

 

100

 

620

 

禄劝

 

3

 

林下黄精产业项目

 

林下有机黄精的种植,主要实施地点在禄劝县中屏镇。三年累计种植不低于2000亩。

 

2022-2025

 

1200

 

180

 

1020

 

禄劝

 

4

 

禄劝展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下中草药(黄精)种植示范基地

 

建设林下中草药(黄精)种植示范基地,发展面积228.7亩,合作社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分两期执行,有效利用林木间空余地块。

 

2021-2025

 

740

 

110

 

630

 

禄劝

 

5

 

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及加工

 

林下三七、黄精及重楼等中药材种植及产地初加工;规模:计划在昆明市建设2000亩规模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基地;布局:主要在寻甸县区域进行种植加工。

 

2021~2025

 

3000

 

450

 

2550

 

寻甸

 

6

 

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及加工

 

充分利用寻甸退耕还林的华山松林地,在寻甸发展林下三七、滇黄精生态种植和产地初加工。

 

2021-2025

 

2000

 

300

 

1700

 

寻甸

 

7

 

黄精、雪胆示范种植及育苗基地

 

建成300亩滇黄精种植基地,100亩雪胆黄精种植基地;建成100亩黄精种苗繁育基地。带动种植600亩。

 

2021-2025

 

400

 

60

 

340

 

东川

 

8

 

昆明市晋宁区麻大山康养森林公园项目

 

建设滇黄精林下种植基地。

 

2021-2025

 

100

 

20

 

80

 

晋宁

 

9

 

汇林中草药种质资源圃暨林下优质滇黄精套种示范项目

 

建设林下中药材基地701亩,其中汇林中草药种质资源圃暨林下优质滇黄精套种示范占地10亩。                        

 

2021-2025

 

100

 

20

 

80

 

盘龙

 

10

 

林下白芨、杜鹃兰、黄精、山银花种质资源圃与种苗基地建设及种植示范推广

 

林下白及、杜鹃兰、黄精、山银花种子种苗基地建设45亩,种植示范推广160亩,带动林下种植5440亩,其中:国有林场450余亩,经济林4900余亩。

 

2021-2025

 

4150

 

620

 

3530

 

西山区

 

11

 

林下中药材高效栽培示范

 

建设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2个,种植中药材品种4个,种植总面积300亩

 

2021-2025

 

300

 

50

 

250

 

12

 

西山区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筛选出林下中药材优良种源5-10个,构建林下中药材繁育及生态复合规范化种植模式4-6个,建立 “林+药”生态复合种植示范基地500亩。

 

2021-2025

 

400

 

60

 

340

 

附图1:昆明市林下中药材“十四五”产业发展布局图

111

附图2:昆明市林下中药材“十四五”重点种植区及品种布局图

222

附图3:昆明市林下经济发展适用树种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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