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5月11日讯(作者:陕西省统计局局长 丁云祥)题:陕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陕西省人口发展呈现十大特点
人口状况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反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实现陕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六次人口普查,涉及人口的总量、结构、素质、分布和迁移流动等方面内容。普查结果以《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形式对外发布(以下简称“公报”),普查数据显示,我省人口发展呈现“一缓、二降、三快、四突出”的特点。普查数据揭示的我省人口的基本状况和10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为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顺利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实现“三个上台阶”提供了较为详实的基础资料和参考依据。
“一缓”: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常住人口总量增加近128万 年均增长0.35%。“公报”表明,2010年11月1日,陕西常住人口为3732.74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04.77万人相比,10年增加127.9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5%,比前一个10年的年均增长速度下降0.5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57%的年均增长速度。人口增速明显放缓的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政策”在陕西得到较好的执行;二是我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净流出省外人口增加。
“二降”:人口性别比略降 家庭规模缩小
性别结构有所改善 人口性别比为106.92。普查数据表明,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928.76万人,占51.67%;女性为1803.98万人,占48.3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虽比全国高1.72个百分点,但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到106.92。低年龄性别比下降更快,0-4岁各年龄人口性别比从120以上降至118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也由2000年的122.10降低到115.68。表明2005年以来,我省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居民家庭观念转变 户均规模3.22人。“公报”显示,2010年全省常住人口中家庭户1071.8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为3.22人,比全国3.10人的户均水平多0.1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家庭规模缩小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生育孩子数量减少;二是我省农村地区劳务输出人口增加,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增多;三是人们家庭观念有所改变,年轻人结婚后更愿意独立居住。
“三快”:人口素质提升最快 城镇化进程加快 老龄化速度较快
人口素质快速提升 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占近四成。“公报”显示,2010年我省具有大学(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大幅增长,达到394.03万人,其中大学本科143.82万人,占36.49%,研究生13.74万人,占3.48%,二者占39.97%。与2000年相比,本科人数增加了1.66倍,研究生增加了1.56倍。
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138人上升为10556人,比全国多1626人;全省文盲人口由2000年的263万人减少为139.78万人,文盲率由7.3%下降为3.74%,降低了3.56个百分点。高学历人口的增加和文盲半文盲人口的减少,说明陕西全社会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人口素质显著提高,陕西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把“科教强省”作为建设西部强省重要手段之一,在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有效实施普九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城镇化进程加快 城镇化率达45.7%。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常住人口45.7%,比10年前的32.26%上升了13.44个百分点。表明近10年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98个百分点。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还有较大空间,统筹城乡是我省今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
老龄化速度较快 65岁以上人口占8.53%。“公报”数据表明,2010年我省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即老龄化程度达到8.53%,低于全国8.87%的平均水平,但与2000年相比,10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快于全国1.91的增长幅度。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意味着社会用于供养老年人的费用增多,人口老龄化将给我省经济增长、社会福利、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严峻挑战。
“四突出”: 地域分布差异明显 流动人口总量加大
劳动力资源丰富 育龄妇女人数增加
一是人口地区分布发生变化 中间稠密南北稀疏的特点更加突出。“公报”数据表明,10年来,陕西人口的地区分布发生了变化。从三大区域看,常住人口中关中占62.69%,陕南占22.47%,陕北占14.84%,与2000年相比,关中和陕北分别上升了0.94%和0.26%,陕南下降了1.2%。从市区分布看,与2000年相比,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如西安、榆林、延安、杨凌占全省人口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特别是西安市,地处西北的交通要道,是我省的经济文化中心,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占全省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20.56%上升到22.69%,提高了2.13个百分点。人口分布中间稠密南北稀疏的特点更加突出。
二是流动人口规模大 向经济发达地区集中趋势突出。普查结果显示,2010年11月1日我省流动人口589.44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15.79%,与2000年相比,流动人口增加了1.5倍,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1个百分点。说明陕西经济社会以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助推了人口的流量和流速。
省际间人口流量显示,我省流出到外省人口为161.20万人,外省流入陕西的人口为97.44万人,净流出省外人口为63.76万人。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外省来陕西人口增加了54.83万人,陕西到省外的人口增加了64.1万人。
省际间人口流向显示,外省来陕人口中60.1%寄居西安务工经商或学习,12%在榆林市进行资源开发。外省流入我省人口中河南位居第一,占16.47%,其次是四川、甘肃、山西和湖北,分别占11.96%、10.5%、6.88%、6.60%,这5个相邻省份流入陕西的人口占外省流入人口的一半以上。从我省外出人口区域构成看,我省流出省外人口中,陕南占了近一半,其中汉中占23.93%,安康占19.45%,关中的咸阳占12.11%,渭南占10.95%,宝鸡占9.01%,这五个市占到出省人口的75.45%。
陕西流出到省外人口的流向显示,广东省聚集了我省25.49%的流出人口,长三角占17.99%,北京、山西、新疆、内蒙古四省(市、自治区)占22.82%,陕西外出人口的66.30%集中在这8个省(市、自治区)。
从省内人口流动情况看,省内跨市流动人口101.52万人,80%以上的跨市流动人口将西安市作为流入目的地。
人口的流量变动和流向说明,陕西流动人口流量加大,人口从农村到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活跃地区和大城市集中的趋势更加突出。
三是劳动力总量加大 超过常住人口增速。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我省劳动力人口(男16-59岁,女16-54岁)为2533.3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7.88%,比2000年增加了355.56万人,年平均增长1.52%,远高于常住人口的增长速度。庞大的劳动力人口一方面为我省储备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另一方面也使我省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就业压力更加突出。
四是育龄妇女人数增加 总量突破1000万。育龄妇女总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人口再生产即人口的增长水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陕西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2010年11月1日人数突破1000万达到1079.54万人,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也达历史最高水平,为331.37万人,与2000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14.24万人和60.8万人,增长11.83%和22.48%,是八十年代以来增速最快的时期。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难度依然突出。
这次人口普查,揭示了陕西人口发展的特点和人口变动的趋势,也反映了人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这仅是对陕西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的初步解读,今后我们将与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通力合作,根据人口普查全面、详细的数据,对人口发展变化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更为详实的决策依据。
附录:
陕西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陕西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陕西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3732737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04767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279706人,增长3.55%。年平均增长率为0.35%。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07185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4621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人减少0.38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287571人,占51.67%;女性人口为18039807人,占48.3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2下降为106.92。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489396人,占14.71%;15-64岁人口为28654142人,占76.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83840人,占8.5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9403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8877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98147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74095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4138人上升为1055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2246人上升为1577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203人上升为4013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475人下降为23417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9784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31653人,文盲率[5]由7.3%下降为3.74%,下降3.5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市及杨凌示范区占全省人口的比重相加之和与全省合计略有出入。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省、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比重为各市及杨凌示范区的人口占全省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