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人!甘肃三市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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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08:13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需求,计划在第十三届甘肃地区校园巡回医疗卫生专场招聘会期间,为酒泉市部分县(市、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其中:肃州区11名,金塔县18名,瓜州县28名,敦煌市1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持有招聘岗位专业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招聘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甘肃省卫生职业学院和甘肃省中医药大学指定的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相应的报名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21日9:00-12:00甘肃省卫生职业学院

5月22日9:00-12:00甘肃省中医药大学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9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名小组统一负责。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经补考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是否聘用。因参加各类比赛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部分学业课程补考的,以补考成绩为准,同时提供参加补考的证明材料。

2.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本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单位岗位紧张,无法全部聘用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有反映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核查,经查存在影响拟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签约。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按招聘领导小组公示的人选名单组织实施。

(五)考察。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报备。招聘报名结束,市人社局现场收取报名花名册,其他招聘形成的材料交市卫健委保管,签约情况于校园招聘会结束30天内,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卫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复审。2019年8月31日前,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负责。

(八)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各县(市、区)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九)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区)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5.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8.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肃州区:蔺国瑞18993738558 闫君09372650678

金塔县:李军15095653433

瓜州县:李振斌13893719690

敦煌市:张文婷17745883632

9.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9372618488

市卫健委093726643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酒泉市2019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卫健委

2019年5月17日

为强化全县维稳处突、治安防控及公共安全管理,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甘南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发〔2019〕1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采取统一方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公示的方式,按报考岗位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卓尼本地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卓尼县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6.男性净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

7.年龄限定:男性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女性为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8.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人员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

(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90名(其中男85名,女5名),详情见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四、加分条件

对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县公安局民警职工(含退休、病故)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4日—5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卓尼县公安局

3.报名方式:初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身高、视力进行预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填写《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按提示生成)、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役军人)、结婚证(因婚迁入人员)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不得代报、代办理;

5.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6.缴纳报名费150元;

7.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开考比例。

(二)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

笔试参考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百分制计算。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09:00—11:00)

(2)笔试地点:卓尼县(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12日—6月14日在卓尼县公安局领取;

(4)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的方法排序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双语岗位(4001)的考生,必须使用藏汉双语(安多藏语)进行面试,如不会使用藏汉双语,无面试成绩;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考察;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能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参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按报考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

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

纵跳摸高:≥245cm为合格。

2.女子组: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

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

纵跳摸高:≥210cm为合格。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报考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报考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

体检不合格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卓尼县公安局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资格复审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择业证);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等信息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聘用办法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且无异议,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统一填写《卓尼县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公安局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岗位工作,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六、工资待遇及保障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2.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1)基本工资2800元/月;

(2)岗位工资分岗位基本工资和等级工资:

①岗位基本工资800元/月;

②等级工资300元/月;

(3)绩效工资124元/月;

(4)值班补贴为355元/月;

(5)下列项目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直接扣除:

①个人所得税;

②应缴纳社会保险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③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支付的部分;

④其他依法依规应扣除的部分。

3.警务辅助人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当年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警务辅助人员缴纳,县公安局代为扣缴办理;

4.县公安局为聘用人员提供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5.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产护假等福利待遇。

七、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通知考务事宜,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裸考”,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仅需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也不提供物品保管。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941-3622029

县公安局: 0941-593408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941-3621422

附件:卓尼县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卓尼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7日

好消息!好消息!

秦州、麦积两区公开招聘

紧缺岗位工作人员64名

享受事业编制

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还等什么赶紧看看吧

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

教育卫生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和卫生系统人才结构,壮大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关于深化人才引进“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天人社发〔2019〕1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和医务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35名,其中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30名教师,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5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和相关岗位要求见《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记录。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等条件。

3.应聘教师岗位的,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应聘医务人员岗位的,须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在本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的;

2.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天水市秦州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急需紧缺岗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将电子版发送至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电子邮箱:qzqjyjrcyjbgs@163.com;应聘医务人员岗位的将电子版发送至天水市秦州区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qzqwjjrsg@163.com。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蓝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电子版照片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0时至2019年5月26日24时。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必须准时到现场确认,提交附件2一式一份。往届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两寸蓝底照片两张。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表》(附件4)。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发给《面试通知单》,未参加现场确认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工作。

现场确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9日8:30至2019年5月31日18:00。

(三)面试

面试方案由秦州区委组织部、秦州区人社局负责制定。考官分别从教育、卫生系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选调,每个面试组考官由7人组成。各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纳入面试。接到面试通知单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应聘教师岗位的,以说课方式为主)。面试成绩在80分(不含)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工作。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方式再次评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列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主动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得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工作,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进入下一工作环节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对本工作环节相关人员档案、证件复审后,统一报市人社局复核。档案中有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证明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资格复审复核符合条件人员,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秦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组织部0938-8283852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8216531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0938-8216120

天水市秦州区卫生健康局0938-8239716

监督电话: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0938-8393601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

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教育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壮大教育医疗人才队伍,有效缓解急需紧缺学科技术人才不足现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工作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关于深化人才引进“放管服”改革的通知》(天人社发〔2019〕11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和医务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共29名,其中教育系统24名:市二中9名,市八中8名,市九中4名,市十中3名;卫健系统5名:市二院5名。具体计划、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身体和其他资格等条件。

3.应聘教师岗位的,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应聘医务人员岗位的,须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4.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前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在本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就业的;

2.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须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医务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后,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电子邮箱:790885662@qq.com;应聘医务人员岗位的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天水市麦积区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mjrsg272822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专业)××(岗位代码),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蓝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电子版照片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0时—5月26日24时。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必须准时到现场确认,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交《天水市麦积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岗位教师(医务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往届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推荐表》(附件4)。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发给《面试通知单》。未参加现场确认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工作。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9日—5月31日。

现场确认地点:教师岗位在麦积区教育局人事股

医务岗位在麦积区卫健局人事股

(三)面试

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工作环节。接到《面试通知单》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应聘教师岗位的,以试教方式为主)。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含)以上,否则,不予招聘。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方式再次评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施细则见附件5)。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主动放弃体检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工作,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区人社局分别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成立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档案中有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资格复审复核符合条件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党建网、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

三、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

麦积区委组织部0938—2616673

麦积区教育局0938—2726920

麦积区卫健局0938—2728227

麦积区人社局0938—2650181

监督电话:

天水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天水市人社局专技科0938—8393601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6日

具体招聘岗位及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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