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4个单位6名个人被市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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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6 15:55

4个单位6名个人被市通报表扬

渭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近日,宝鸡市委平安宝鸡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表扬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渭滨区委政法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石鼓镇、桥南街道办事处等4个单位,贺胜利、周晓荣、刘建荣、王广红、张韬、王强等6名同志被通报表扬。

2019年底,经党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2020-2022年)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宝鸡列入全省首批5家试点城市,我区是试点任务的重点县区。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制定了《渭滨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委平安办、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指导落实。

按照“全面建”“重点创”工作任务目标,全区各镇街、区级各部门深入推进“三治融合”,深化基层“十小自治”,建立“1511”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基层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省级验收统筹协调、督办调度,对照验收标准,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固强补弱。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针对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区上在全面梳理总结我区近年来“党建+微治理”等工作经验、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大调研,重点突破、有的放矢、补短强弱,提出了“双引双参”(党建引领、干部引导、群众参与、社团参加)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体系和现实操作性。

2023年4月上旬,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组对我区实地点位现场检查验收;2023年11月初,我市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标志着全市和我区取得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我区将锚定“争创省级平安区、连夺平安鼎”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广“双引双参”新模式,夯实平安根基;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守牢平安底线;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整治,消除社会治安盲点堵点,补齐平安短板,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

原标题:《渭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4个单位6名个人被市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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