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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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6 20:02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729室,邮编:721004,电话:0917-3260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人社领域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695条,用好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专栏,普及发布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最新工作动态,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1条,“县区动态”栏目发布信息42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57条。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印发《关于加强局网站工作动态信息编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落实信息发布“编审分离”“三审三校”原则,筑牢“人防”+“技防”审核体系,确保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类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与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平台新媒体矩阵,做好网站相关栏目与新媒体同源发布工作,2023年,微信公众号编辑推送信息368条,微博发布信息112条。坚持“每日读网”制度,指派专人每日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摸排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合力推动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逐项进行整改,杜绝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发生,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频次还需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与群众咨询互动偏少;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提升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突出侧重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增加政策性文件解读比例,多元化丰富解读形式,持续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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