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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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15:57

关于印发2024年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井开区分局,市局各业务科室:

为做好2024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2024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市监明电〔20242号)《省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赣市监法〔20234号)要求,依托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比照省局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变化,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实施清单,市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103项、重点监管37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全局性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内部各业务条线的职能整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各领域中。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并执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内的有关事项,是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以及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隐患大、确需进行重点监管的产品和行业。各地各科室要依法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监管措施、实施规范,使每项监管事项清单有效落实。要严格依法加强执法人员的行风建设,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要求,杜绝“任性执法”“随意执法”。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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