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注意!新版标准地图发布,千万别用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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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06 22:48

      媒体在报、刊、网等媒介刊发的地图以及影视剧、电视节目中出现的地图,一定要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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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是第19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是“规范使用地图 一点都不能错”。


8月29日上午,2022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活动周主场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现场发布了646幅2022年版标准地图和参考地图。


▍2022年版标准地图,数量最多、种类更全


646幅2022年版标准地图和参考地图,有标准地图20幅,包括中文版中国地图6幅、英文版中国地图14幅,参考地图626幅。


参考地图是根据地图内容的系统性、实用性等特点,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列入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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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2022版标准地图,数量最多、种类更全,包含了很多红色地图、人文地图,还有地方特色地图。”中国地图出版集团高级编辑芦仲进介绍,结合国家的重点发展战略,增加了很多京津冀地图、长江经济带地图、大湾区的地图,还增加了很多国外的地图,比如很多的大洲地图、分国地图,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用户可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在线自助制作个性化地图。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可提供359幅标准地图、4套自助制图底图,803幅参考地图。


▍近两年排查问题地图线索超8.9万个,涉进出口地图、互联网地图、教辅地图等


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除了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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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问题地图”的出现,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些“问题地图”继续强化监管不留死角,对问题地图“零容忍”。


自然资源部表示,依托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地图监管联动。


近两年,各地依法查处问题地图案件100多起,排查问题地图线索89000余个,涉及进出口地图、互联网地图、期刊杂志登载的地图、教辅地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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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不久前(8月14日),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宁波海关在出口货物中查获23500件地图产品,存在未履行地图审核程序、错绘国界线、漏绘重要岛屿等问题,目前已依法处理。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普及,互联网中的“问题地图”也不断涌现,它比纸质的“问题地图”危害更大。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发现1.8万张互联网问题地图。


对于“问题地图”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强化对地图的监管和日常巡查力度,继续对进出口地图产品,国内外各大企业官方网站使用的地图,以及互联网站、影视剧等使用的地图重点监管。


在此,「广电独家」提醒媒体单位和影视制作单位,对于相关规定一定要仔细阅读、对照施行,“问题地图”错误千万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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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地图应该怎么绘,国家早有规范。


我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诸多法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都明确,地图上不得表示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内容,强调应当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一段时间以来,自然资源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规范登载使用地图的通知》《关于加强有关承印、进出口经营单位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地图管理政策。


▍问题地图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我们说的“问题地图”,主要指存在危害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


什么是问题地图呢?


问题一:错绘。错绘我国国界线,重点表现在错绘藏南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边界线。


问题二:漏绘。漏绘钓鱼岛和赤尾屿、南海诸岛甚至台湾岛等。


问题三:无地图审核号。凡是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版权页或者适当位置标示有审图号。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了标准地图服务(),大家可在这里免费下载中国和世界地图。


问题四:泄密。标注涉密测绘成果资料、军事禁区,登载敏感甚至涉密地理信息等。


下面一张图可以更清晰地了解易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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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自然资源部官方微信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i自然全媒体微信公众号(《中国自然资源报》官方微信)特意编了一段rap,四句教你快速识别问题地图:


南海诸岛赤尾屿钓鱼岛绝不能少,台湾岛不能漏掉同色十分重要,藏南和阿克赛钦国界线不能画错,拒绝问题地图祖国领土一起守好!


▍这类地图一定要送审


媒体在报、刊、网等媒介刊发的地图以及影视剧、电视节目中出现的地图,一定要送审!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

    

媒体在报、刊、网等媒介刊发的地图以及影视剧、电视节目中出现的地图,都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地图”范畴,按照“谁公开,谁送审”的原则,必须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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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图管理条例》中,将地图送审的情况分成了6类:


一是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二是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三是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四是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五是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六是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


那么,地图应当送审而未送审,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地图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送审而未送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版图与国歌、国旗一样,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标志,它客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一个国家的政治主张,绝不仅仅是一张图而已。错误的地图会损害一个国家的政治利益,并给公众的潜意识灌输错误认知。


“知我版图,爱我河山”,版图意识也是主权意识。


对所有人来说,中国“一点也不能少”要体现在每一帧镜头、每一幅地图,也要彰显于每一个举止、每一次言行,最大限度畅通“认识-发现-拒绝”问题地图的渠道,各路作乱者自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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